二、进一步推进“三级抽查”落实制
“三级抽查”落实制,虽然在前期的执行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需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落实“两个责任”以及绩效管理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
(一)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三级抽查”落实制运行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评价、考核、问责、追究标准,优化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运行流程,使“三级抽查”更有针对性,责任更加明确。
(二)明确监控重点。“智能表全覆盖”后,工作重点将转向抓采集率,通过挖掘营销潜力,弥补管理缺口。同时,“三级抽查”工作要根据职能的转变,适时动态的对各岗位风险进行重新排查,使“三级抽查工作”更贴近工作实际。
(三)依靠信息支撑。要逐步搭建起“三级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廉政管理平台,完善“三级抽查落实机制”信息技术平台,嵌入任务定制、业务办理、环节处理、后续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业务处理的全程记录和管理,并从设计上尽可能将规范管理、预防提醒、提高效能方面的功能反映出来。突出以岗责为基础,以业务流程为主线,实现业务处理的全程记录和管理,以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为重点,达到防控风险问题的目的。
(四)融入绩效管理。“三级抽查”重在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将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落到实处,真正使干部员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应按照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将“三级抽查”与风险管理、供电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加强“三级抽查”与提高工作效能的关系,努力做到相互促进,规范运行,取得实效。(田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