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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纳入年度规模管理,户用光伏项目不纳入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10-08 20:33:18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针对网友在官网留言咨询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是不是需要纳入规模管理,以及并网接入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在官网给予明确回复,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意思就是不纳入年度规模管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详见答复原文:

1. 网友提问: 我公司拟利用露天矿排土场结合复垦治理建设农光、牧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就近接入自有35kV变电站,电量全部自行消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建设用地、资金、接入、消纳都已落实。但由于今年准格尔旗分布式光伏指标仅1.2万kW,我公司未能取得,指标外全部自发自用项目能否办理备案并建设实施。

能源局答复:2021年,为推进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详见我区规划未来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为239.5万千瓦),明确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规模管理,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下,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运行方式采用自发自用(包括全部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两种模式,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由所在地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科学安排、合理规划、组织建设,在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方可履行备案手续。

问题2:我是一名基层审批局办事人员,我们这戸用分布式光伏建设的积极性很高,来备案时,有的政策掌握的不太全面,想问问戸用分布式光伏的规模和接入等级是多少。

能源局答复: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就地、就近消纳,不得升压外送(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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