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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生物质上网电价执行当期燃煤发电基准价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3-02-20 10:19:25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当期燃煤发电基准价。

  以下为原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当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河北南网每千瓦时0.3644元、冀北电网每千瓦时0.3720元)。

  二、支持具备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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