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煤电装机不降反升原因何在

发布时间:2016-11-10   来源:中国煤炭网

  国家能源局刚刚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

  煤电装机规模从“十二五”末的9亿到“十三五”的11亿,绝对量增加了2个亿,是所有发电结构里面最大的。

  为什么煤电“十三五”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预计“十三五”用电需求是6.8到7.2万亿,且考虑了电力建设适度超前

  全国用电增速从2011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0.96%,幅度下降很大。预计“十三五”用电需求是6.8到7.2万亿的空间,这里面也考虑了电力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

  黄学农指出,目前各个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煤电的潜在风险很突出。所以规划中提出了“力争控制在11亿”,这还是要有政策措施来实施才能实现。

  煤电潜在的过剩风险逐步显现。目前,全国电力需求增速在逐步放缓。火电利用小时从2013年的5021小时到2015年降到4329小时,下降幅度很大,今年预期在4000小时左右,预期“十三五”后期仍将进一步降低。目前各个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煤电的潜在风险很突出。

  煤电过剩有多严重2020年煤电合理规模均显着低于10.4-11亿千瓦的行业预测值

  由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参与制作的《中国煤电产能过剩及投资泡沫研究》报告2015年11月18日在北京发布。

  报告对“十三五”规划中的煤电装机量进行了高速、推荐、低速三种情景的模拟,在推荐情景下的“十三五”合理装机数字:

  煤电装机容量在三种情景下的模拟推算

  按照“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增速3.5-4.9%的范围,在落实国家已明确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基础上,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合理规模应在8.6-9.6亿千瓦的范围分布;

  以推荐的4.2%增速情景计算,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92万亿千瓦时,如果燃煤电厂每年运行4800年小时,煤电合理规模约9.10亿千瓦。

  若实施积极的电能替代,电力需求达预期上限(增速4.9%),煤电合理规模将增加5000万千瓦,推高至9.60亿千瓦。电力非化石一次能源供应占比从13.4%提高到14%,应压缩煤电2200万千瓦。本报告评估各种情景下的2020年煤电合理规模均显着低于10.4-11亿千瓦的行业预测值。

  煤电装机不降反升原因何在?诸多因素中最显着的一项便是煤电审批权下放

  《中国煤电产能过剩及投资泡沫研究》报告认为,诸多因素中最显着的一项便是煤电审批权下放。尤其是继2013年背压式热电联产煤电厂的审批被下放到省级部门,自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常规煤电项目的各项审批权分别从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环保部陆续下放至各省级机构进行审批。原本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政策却变成各省,尤其是高度依赖煤炭发展的省份,保GDP增长的途径。

  “典型省份看,在建项目2020年部分投产的情况下,除新疆外,山西、河北、江苏、浙江四省装机容量均比煤电理想装机容量高两到三百万千瓦,过剩规模尚可控;全数投产情况下,五省均高于理想规模,浙江过剩规模较小(230万千瓦),其余四省的煤电装机均大大超过理想规模,电力外送大省山西最为严重,过剩规模超过2100万千瓦、造成投资浪费约735亿,新疆有1550万千瓦的过剩规模、造成投资浪费约542亿,电力调入大省江苏的过剩规模也接近1000万千瓦、造成投资浪费约350亿。”报告指出。

  就上述问题,报告建议,要控制煤电机组的进一步盲目扩张,“十三五”期间,应不再审批新的燃煤电厂;对已获批机组的开工建设进行调控;建立电力投资分析预警机制;大力贯彻国家相关指导政策,依照国家指导文件中的引导目标,加强各部门间协作,让文件目标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实际煤电产业的有序化管理中来。

      关键词: 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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