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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院“党建+文明创建”激发新活力

江西院发布时间:2021-09-10 10:02:44  作者:张瑜

一直以来,江西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要求,认真部署落实,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成果显著,已连续11届获得“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不断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做表率,推动“党建+文明创建”的深度融合。

各党支部以带头提升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为主要内容,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有效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当先锋。

一是带头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把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增强党性修养的基础内容,纳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紧扣形式,内容详实。坚持做到了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五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修身自律,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了“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注重加强对单位员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持移风易俗、婚丧事新办简办,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队伍、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基础工程。

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弘扬企业正气、正能量。广大党员展现出了政治素质高、党性意识强、服务理念优的良好形象。

四是深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运用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为有效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敬老扶幼、公益植树、捐款献血、文明城市创建服务等志愿者活动中形成辐射力量。不断创新形式、内容和载体,截止目前,已达到志愿服务3316小时,获评江西省第六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今后,江西院将持续把“党建+文明创建”活动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公司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迈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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