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到耒阳发电公司检查指导

发布时间:2016-12-09   来源:本站编辑

  11月28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一行到耒电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一行由株洲发电公司纪委书记曾嘉湘带队。耒阳发电公司领导吴家祥、李石湘、冯伟、曾宪权、廖利民、杨宏业、吴志雄、龚资林、韩庆华参加会议。
  曾嘉湘表示,此次检查是公司对系统各单位进行的一次全面细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总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提炼亮点经验,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曾嘉湘指出,此次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完成集团公司、华银公司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情况;信访案件查办及巡视,信访、审计线索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发现及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问题、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情况及责任追究情况;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纪检监察基础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及特色工作情况等。
  该公司党委书记李石湘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从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领导人员责任落实及廉洁从业情况两方面作了简要汇报。李石湘表示,耒电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该公司总经理吴家祥强调,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耒电通过开设领导信箱,广泛收集职工意见,解决好职工合理诉求;多经公司积极落实“合同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 行政管理统一”等要求;同时,耒电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司  “24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会后,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公司检查组给每位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发放调查问卷,与会代表认真填写了调查问卷,对该公司领导班子的廉政情况进行打分。
  下午,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该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及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该公司纪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谢昕言)

      关键词: 耒阳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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