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公办学校学位住房锁定政策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8   来源:

  注意啦,盐田区也实行全区锁定政策了,家长们买房租房都需要提前了解住房学位是否占用。

  盐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异地高考、幼儿成长补贴等政策的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为保障盐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益,使辖区各校生源分布更均衡、合理,根据深圳市、区的新旧招生政策及参照其他兄弟区的做法,决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注:2019年成功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的学位住房已锁定,可登录微信并搜索关注【深圳房产信息通】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回复【盐田学位房】,即可在手机上进入“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进行学位锁定查询。

  2019年之后,全区的学位住房锁定情况将在每年的9月30日更新一次。

  一、一套住房(含自购房、集资房、自建房、军产权、祖辈房、租房、廉租房、单位宿舍、人才房等)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自购房的,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以上(不含50%);

  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租房的,不认可合租。

  二、对全区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

  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住房不能再次用于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

  成功申请小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6年,成功申请初一学位的学位住房锁定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

  三、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三所学校按照《关于盐田区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从2019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

  本“温馨提示”发布之日前已在盐田区内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及业主本人产权证可同时受理学位申请,2019年已实行学位住房锁定的学校除外。

  四、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

  学段内中途转学的,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学位住房锁定。

  以上政策由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22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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