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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被判七年!

电力网发布时间:2025-06-11 10:15:59
6月10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龙飞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3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3年,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龙飞,1969年8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龙飞早年在航天系统工作,曾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6月,龙飞调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20年6月,调任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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