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收到港务费返还54.52万元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5-09 09:52:22
作者:江雪花
中国电力网讯 近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2020年度上半年港务费返还资金54.5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第三十条规定,港务管理部门(港务局)按规定征收货物港务费,向码头所属单位(租用或使用单位)返还50%,用于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的维护。2020年年末,该公司各部门积极行动,通过查询财务明细账,逐笔核实2020年上半年缴纳的外贸煤港务费,统计对应船次的数量、金额、发票号码,按照实际缴纳费用及返还比例计算出应返还港务费,剔除相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后,向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正式提交港务费返还申请。
今年年初,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业务部门到该公司现场核对无误后,4月份据实拨付返还资金54.52万元至账上。后续,该公司将保持与港务局财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2020年下半年港务费返还资金的审批和到位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合理收益。
电力网:你关心的,就是我们所关注的

扫描识别二维码,关注电力网
电力网简介:
电力网于1999年正式上线运行,是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主办的电力行业门户网站。
服务热线:400-007-1585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电力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