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电网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山西省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意见适用在山西省建设的35千伏-1000千伏交直流输电线路、变电站、换流站等电网项目,聚焦电网项目审批中的关键环节,主要针对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收、林草手续办理等方面,优化调整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通过容缺受理、并行办理、豁免政策等创新举措,大幅简化了电网项目审批流程,有效压缩审批时长,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满足电网建设需求。
意见印发前,山西省关于电网建设相关的最新省级文件是2007年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7〕6号),已无法适应当前电网发展建设需求。为从根本上解决审批流程多、时间长的问题,国网山西电力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结合山西省实际提出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初步意见,并于7月25日经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的印发是国网山西电力高效扎实做好“两个前期”融合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国网山西电力将组织各地市公司促请属地政府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各单位前期支撑机构作用,提升前期工作质效,确保政策红利在基层落地见效,为山西省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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