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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5-03-04 14:49:05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26号)和《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蓄水验收的函》的有关要求,规划总院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工作。

  根据验收工作安排,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规划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于2024年2月24日~27日在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现场开展了检查工作。验收专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电站建设、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关于下水库工程蓄水有关情况的汇报,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对下水库工程蓄水条件进行了评审,对蓄水及防洪度汛方案等重点问题梳理和研究,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验收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在杭州市召开。我院魏志远专委委员作为主任委员主持了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工程建设及下水库蓄水有关情况、工程蓄水阶段质量监督结论意见、下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结论意见、蓄水阶段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主要结论、验收专家组组长关于验收专家组意见的介绍。与会委员和代表就下水库工程蓄水验收条件进行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经会议审议,形成了《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泳溪乡境内。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425兆瓦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700兆瓦。建成后承担电力系统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供电范围为浙江电网,并为华东电网提供灵活调度能力。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下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7.64平方千米,正常蓄水位204米,对应库容1035万立方米,死水位185米,调节库容718万立方米。下水库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竖井式泄洪洞、左岸泄洪放空洞、库岸库盆、下水库进/出水口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1.0米。

  工程于2021年12月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主体工程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2025年2月底下水库工程蓄水,6月上水库工程蓄水,2025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26年9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作者:康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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