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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

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2-08-31 11:15:58

  九、优化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及时响应疫情防控和自然灾害救助需求。

  一是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安排经费支持科学快速处置局部突发疫情。强化对疫苗接种、药物研发等资金保障,将地方防疫相关资金纳入“三保”范围,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二是有效落实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第一时间启动资金快速核拨机制,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1亿元,支持四川芦山地震,辽宁、广西、广东、福建、贵州、湖南、江西等洪涝灾害,海南、云南等台风灾害,甘肃、内蒙古、陕西旱灾等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达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7.9亿元,支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下达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计划,充实防汛抗旱和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存。

  三是稳步提高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安排50亿元,支持地方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及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

  (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15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上半年已支出19208亿元,同比增长4.2%。

  二是稳步推进教育公平。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础教育和学生资助等领域相关转移支付资金3240亿元,同比增长5.7%,支持地方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三是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地方提高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水平,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持续优化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中央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巩固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引导地方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促进地方高校健康持续发展。

  (三)稳步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

  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85亿元,支持向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9元提高至84元。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23亿元,助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控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推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

  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736.28亿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16.95亿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开展疾病应急救助等。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下达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42.95亿元,支持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工作。

  (四)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前调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1240亿元,合理调剂地区间基金余缺。下达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9264亿元,支持地方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健全全国统筹制度政策体系,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平稳实施。

  二是工伤、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加快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和基金公平可持续运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三是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断强化。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3亿元,支持各地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等政策范围,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等。

  (五)逐步完善住房保障。

  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改善棚户区居民、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强政策统筹衔接。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地方因地制宜补短板,合理安排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综合运用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方式,多措并举解决住房突出问题。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08亿元,其中,支持各地筹建公租房9.9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83.9万套,支持改造棚户区118.8万套,支持改造老旧小区5.09万个,涉及居民822.2万户。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2.8 亿元,继续支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支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中央财政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234.39亿元,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革命文物保护、石窟寺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继续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系统性记录,支持高质量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国家版本馆建设。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人才培养。安排相关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舞台艺术、文学、出版、影视、纪录片等领域文艺创作和宣传推广,推动建设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助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落实旅游业纾困扶持政策,支持旅游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推动中央文化企业深化改革,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体育强国建设,支持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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