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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确定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项目委托研究承研单位

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8-18 11:18:44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确定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项目委托研究承研单位的公告,确定15家承研单位,详情如下:

  关于确定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项目委托研究承研单位的公告

  《2022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项目委托研究征集公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申报。截止6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共收到课题委托研究申报材料766份。经认真遴选,现将课题委托单位公告如下:

  一、委托研究承研单位名单

  1.碳中和战略研究

  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

  参与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国经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

  2.碳中和专项法律研究

  牵头单位:天津大学(法学院)

  参与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大学(中国典型行业碳减排交易研究中心)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3.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研究

  牵头单位: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

  参与单位: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4.碳定价机制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参与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节能皓信(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5.甲烷排放管控路径研究

  牵头单位: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参与单位: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6.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研究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

  参与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华北电力大学(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7.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参与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

  8.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研究

  牵头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参与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

  9.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建设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陈吕军团队)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大示范项目研究

  牵头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参与单位:西北大学/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

  11.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博雅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2.电力大数据碳排放监测研究

  牵头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数据中心

  参与单位: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九州恒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碳经济计量中心)

  13.重点工业和能源产品碳排放强度控制限制及管理机制研究

  牵头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参与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

  14.供热减碳路径及政策研究

  牵头单位:中节能建筑节能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国家节能中心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15.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国际比较分析

  牵头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参与单位: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节能中心

  二、工作要求

  (一)请牵头单位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委托研究总体要求和课题项目具体要求,牵头组织各参与单位开展课题研究,按时高质量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二)请参与单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参与课题研究,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三)请各课题牵头单位于8月22日前与工作联系人联系办理后续事项。各项课题原则上9月上旬完成课题开题。

  工作联系人:惠婧璇68505117(第1至7项课题)

  刘翠玲68505155(第8至14项课题)

  刘睿瑾68505168(第15项课题)

  感谢各申报单位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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