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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支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6-23 00:00:00

 

为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通知》指出,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对于申报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县(市、区),《通知》要求,要具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且拥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同时,县(市、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同时鼓励地方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县(市、区)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通知》还提出落实“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相关保障措施,强调试点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有利于整县(市、区)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电网企业要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

 

据了解,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等户用光伏发电发展,正在成为目前政策的重点。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曾指出,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

 

当前,户用光伏市场规模日益壮大,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户用光伏累计装机已超过20GW,仅2020年纳入补贴规模的户用项目就达10.1GW,成为光伏新增装机中最大的亮点。在业内看来,进入“十四五”阶段,户用光伏仍将是光伏市场规模增长的重要一环,市场前景将日益广阔。在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机遇下,在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千乡万村沐光行动等多重政策牵引下,户用光伏即将进入大规模的加速发展期。

 

全文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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