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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滩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通过专项安全鉴定

水电工程部发布时间:2021-06-22 23:29:42  作者:程立

输水隧洞充水、机组调试发电是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控制性节点,标志着工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即将开始发挥效益。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文发布)规定,重要的输水隧洞在投入充水运行前应经过专项安全鉴定。根据《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机组启动验收前需提交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报告,并有满足充水试运行条件的结论。受中国三峡建工(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输水系统工程专项安全鉴定工作。

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咨询公司组织专家组通过现场调研、研阅自检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梳理分析问题特别是水道充水前后的变化情况,并与有关参建单位磋商和讨论,编写形成《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专项安全鉴定报告(首批机组启动验收前)》(初稿),分析评价1~3、14~16号机组输水发电系统充水试运行条件。组织专家研讨有关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按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经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印刷出版,向建设单位提交《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专项安全鉴定报告(首批机组启动验收前)》。并将根据机组启动验收工作安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按计划,后续将根据现场建设进展和剩余水道充水试验情况,初定2021年11月,在现场调研、研阅自检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梳理分析问题,与有关参建单位磋商和讨论的基础上,编写《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专项安全鉴定报告(后续机组启动验收前)》(初稿),分析评价5~13号机组输水发电系统充水试运行条件。

经过专家组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在与建设有关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从电站安全运行出发对首批机组相关的输水发电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提出了客观、公正的《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工程专项安全鉴定报告(首批机组启动验收前)》。专家组综合分析认为:

白鹤滩水电站两岸输水发电系统建筑物布置合理,符合审定方案,各主要建筑物结构设计满足规范要求。已完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以及金属结构设备的施工、制造与安装质量总体满足设计要求,检查发现的施工缺陷已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成。已有监测资料表明,输水发电系统各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态总体正常。目前,左岸1号至3号、右岸14号至16号机组相应的输水发电系统土建、安全监测及金属结构工程已完工,具备充水条件;相关的输水发电系统已完成充排水检查工作,充水前后各建筑物运行性态未见异常。

据此,白鹤滩水电站左岸1号至3号机组、右岸14号至16号机组相关的输水发电系统已具备充水调试及试运行条件。


查勘双曲拱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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