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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国华电:以“三优化”促“三提升”激发人才活力

集团公司发布时间:2021-09-09 00:00:00  作者:人力资源部

本网讯 今年以来,中国华电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牢牢把握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三优化”“三提升”,推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有效提升用工效能,激发队伍活力。

优化组织管控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风光电管控。制订实施《风光电项目管控体系优化指导意见》《风力、光伏发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以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贯穿风光电前期、基建、运营全生命周期,分类分级优化风光电管控模式,实现生产运营集约化、技术管理专业化、检修维护市场化,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预计到“十四五”末,中国华电风光电用工效率将提升40%,用工效能大幅提高,用工成本有效降低。

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按照岗位分工专业化、业务流程标准化、财务审核集中化、业务处理批量化原则,制定《财务共享中心管控方案》,搭建“1个共享中心+10个区域共享分中心”管控架构,推进同质性会计核算等业务集中处理,最大程度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可优化财务定员近40%。

优化员工进出通道,提升队伍活力

严把入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把招聘入口关,重点引进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截至目前,已完成社会招聘1276人,新进员工公开招聘比例达99.3%。突出“华电蓝海”主题,加强高端年轻人才储备,积极推动实施“青年骏才”计划,每年从“985”“211”双一流院校和国际排名前50名海外名校招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强化优秀年轻人才战略储备。2021年招录“青年骏才”68名,超过前3年的总和。

盘活存量。修订完善员工调配管理办法,加大对直属单位用工管理的授放权力度,直属单位所属基层企业之间人员调动由直属单位自主管理,跨区域人员调动实行备案制管理,有效提高直属单位用工管理主动性、积极性和岗位匹配性,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揭榜挂帅”“赛场选马”机制,广泛实施公开竞聘、择优遴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率。

畅通出口。推进用工契约化,建立并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员工劳动合同签定率100%。大力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在集团公司层面统筹确定工作标准,科学研判“末等”“不胜任”的具体情形,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退出的及时退出。目前,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管理人员比例、员工市场化退出比例均高于央企平均值,有效激发了员工队伍活力。

优化用工总量管控,提升用工效率

动态调控用工策略。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特点,统筹平衡用工需求与内外部形势变化,科学制定用工计划。发电板块按照“补风光短板、扩水电优势、强燃机管理、优煤电结构”发展思路,加强重点电源项目,以及智慧能源、储能等新业态的用工保障和人才储备;煤炭板块按照“数字煤矿、绿色矿山”建设部署,着力做好井下专业人才队伍更替;科工板块按照“聚焦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要求,着力加强科技创新、技术攻关的高端人才引进;金融板块重点加强产融结合、国际化经营等人才的引进培养。

严格执行用工计划。对照进人数量、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有效保障企业用工效益、用工效率指标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员工招聘工作,目前毕业生招录签约率超过98%。立足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员工向生产一线和缺员单位流动,促进存量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相关要求,在确保用工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不降低前提下,全面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持续提升用工效率。加强对直属单位劳动生产率指标的考核管理,印发《关于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集团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的通知》,压实直属单位用工主体责任,深挖用工潜能,提升管控效能,中国华电2021年劳动生产率力争超过100万元/人,较2020年提升10%以上。

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华电将持续深化“三优化”“三提升”,全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和用工制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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