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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部署落实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5-28 00:00:00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华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近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向辖区内五家网省级供电企业和有关增量配电企业印发通知,对“获得电力”提升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1479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把落实好综合监管各项任务指标抓实抓好,不断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二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聚焦服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关注2020 年“获得电力”目标完成情况、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情况、农村用电设施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1479号文落地落实。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仔细对照综合监管方案8项内容和相关任务台账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并积极开展自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三全”监管,按要求报送用户报装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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