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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辆氢车 5座加氢站 《武进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2-21 14:45:02
2月9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印发《武进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三年时间,将我区建设成为氢能产业链完备、创新能力强劲、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多样,在长三角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氢能发展示范区域,为“两湖”创新区打造新的产业增长极。。

以下为原文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抢抓氢能产业发展重要机遇,增强全区氢能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我区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结合武进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围绕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着力打造“95X”产业体系,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首位区,发挥“常州氢湾”的集聚作用,打造长三角领先的氢能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基地、检验检测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率先把我区打造成氢能源产业链发展高地,为深入贯彻“532”发展战略、全力推动“两湖”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将我区建设成为氢能产业链完备、创新能力强劲、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多样,在长三角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氢能发展示范区域,为“两湖”创新区打造新的产业增长极。

(一)氢能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到2025年,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系统集成控制、储运装备的核心原料和关键零部件等关键技术国内领先,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技术取得突破,引进3个以上核心技术团队和高端产业人才,建成1-2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针对电堆额定功率及寿命、膜电极铂载量等关键技术指标实施一批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攻关专项。搭建4个以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氢能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以武进国家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为重点区域,培育一批氢能重点企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到2025年,引育氢能装备制造及气体储运等产业链企业30家以上、上市企业1家以上,累计产业投资超过200亿元;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氢能产业链;培育“瞪羚”和“独角兽企业”5家,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三)氢能示范应用广泛开展。到2025年,力争建成加氢站5座;氢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突破300辆,其中货运物流领域推广80辆,氢能环卫车、氢能雾炮车、氢能土方车、氢能叉车等试点应用120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1.开展前瞻性规划。依据国家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产业集聚效应、平台载体建设等目标,研究出台我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氢站建设规划和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方位统筹布局、高水平完成“常州氢湾”氢能产业园规划编制,及早启动产业园建设。加速“腾笼换鸟”,支持开发区、镇级园区探索飞地模式规划,优化氢能产业链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各镇、开发区)

2.谋划系统性招引。认真梳理总结全区氢能产业链情况,掌握我区氢能产业现有发展基础,结合国内外同类产业发展情况,研判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状况,形成武进区氢能产业链招商路线图。明确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推进措施,以健全产业链招商体系为目标,集中谋划氢能产业供应链补链强链专题招商工作方案,制定吸引促进氢能产业优质企业落户的专项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工信局、科技局,各镇、开发区)

(二)聚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3.培育特色氢能产业链。依托我区氢能产业现有基础和特色优势,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布局,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和补链强链,重点发展氢能产业装备制造,加速培育以燃料电池系统所需的核心零部件产业链,全面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壮大和氢能示范应用。对达到一定条件的氢能产业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等方式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镇、开发区)

4.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针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加快氢气生产和提纯装备、氢气储运装备、燃料电池及相关配套装备等研发,在电堆、双极板、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储氢罐阀等关键零部件或材料上实现突破,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对经认定的各级首台(套)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和承担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照标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

5.鼓励氢能行业标准制定。推动社会组织及企业开展制氢与提纯、储氢与加注、加氢站建设、氢能应用与检测等标准研制工作,推动我区优势产品、技术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三)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推广

6.推进加氢站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编制加氢站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鼓励现有加油(气)站改建、扩建加氢设施,并在内循环车辆场所试点建设加氢站;编制完善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运营监管原则、部门监管职责、建设管理、依法许可、规范经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保障全市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混合所有制资本或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500kg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照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财政局,各镇、开发区)

7.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率先推动燃料电池通勤车、物流车(包括集卡车、冷链物流车等)等场景应用。推进燃料电池在动力观光车、智能网联车、叉车、环卫车、渣土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对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发改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财政局,各镇、开发区)

8.探索氢能供应多样化。积极探索电解水制氢、液氨制氢、甲醇制氢等技术验证与示范,优先支持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低碳化制氢项目试点示范。探索集制氢、储氢、加氢、管道输氢于一体的加氢站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各镇、开发区)

(四)优化产业生态环境

9.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氢能装备安全检测中心,为氢能源整车、动力总成、燃料电池系统及零部件、储氢系统及零部件和其他氢能特种装备提供综合检测服务;探索构建氢能运营管理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联动工业制氢、氢气运输、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等氢能全产业链运营大数据,实现应急管理响应、氢能供需调节、整车运行监控等功能,集成接入加氢站的控制和运营系统,实现加氢站管理现场控制数据、安防数据、视频数据、车辆准入数据、用氢车辆信息等统一管理;设立研究成果转化中心、氢能源产业研究院、氢能产业联盟等科创孵化平台,鼓励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开展有关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创新技术策源地,加快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财政局,各镇、开发区)

10.加大氢能人才引育力度。以项目为依托,加快引进氢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内外顶尖院校合作,积极培养本地高端人才,加强氢能技能人才培训教育。对氢能产业高层次人才按不同档次在创新创业、薪酬奖励、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

11.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氢能产业,支持产业链优质创新项目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氢能创新企业提供优惠金融产品。加强培训辅导,积极助推优质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改局、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有关部门和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协同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推进等专项工作,做好氢能产业项目备案、土地供给、报建审批、资金支持等服务。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工作推进考核评价体系,将氢能产业发展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优化政策环境。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氢能产业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研发创新、产业化、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产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化运营管理,加强氢气管理、安全监管、技术保障等人员队伍建设,搭建完备的监管网络和应急联动体系,确保氢气安全使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环节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发挥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作用,以场景应用和加氢站建设为着力点,宣传使用氢能对节能减排的重大作用和安全性,充分展现氢能产业发展和创新成果,进一步普及安全使用氢能方面的常识,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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