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风电、光伏产业链最后一环,退役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循环利用近年来广受关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03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作出部署。《指导意见》聚焦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作的堵点、痛点、空白点,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新型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利用提供了解决方案,为风电、光伏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提供了路线图。
《指导意见》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
一是从绿色设计出发,推动回收利用便利化。部署生产制造企业一方面要以轻量化、易拆解、易运输、易回收为目标进行绿色设计;另一方面要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再生材料。同时,强调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的协作,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向回收、资源化利用企业公开零部件原材料、产品结构等详细信息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建议。
二是明确处理责任主体。要求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合理规范退役设备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强调风电场升级改造要考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妥善处置。
三是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推动探索多种回收模式,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电企业、运营企业、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推动设备回收。
四是提高再生利用技术水平。强化风电机组中基础、塔架、叶片、机舱、发电机、齿轮箱、电控柜,以及光伏组件中层压件、边框、接线盒等的高水平再生利用。
五是稳妥推进再制造。部署率先从风电设备中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承等高值部件,以及光伏逆变器等关键零部件实施再制造。同时,提出发展再制造检测验证平台,开展再制造设备第三方评估及认证,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六是明确无害化处置要求。部署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严格退役设备无害化处置的污染控制要求,减少环境污染风险。
我国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光伏设备循环利用还处在中试阶段,需加大支撑保障力度,以时日精心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新蓝海。《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设、资金政策、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推动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我们相信,在此文件精神的引领和激励下,更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工艺技术和模式将走向成熟,书写风电、光伏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新篇章。
(作者:潘永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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