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武汉建成全国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中心”

发布时间:2017-01-22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更是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推动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明确提出了“四个着力”的发展要求;2016年1月,在重庆考察时又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依托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从国家战略布局来看,湖北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心枢纽和产业腹地。东西部地区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但是目前各类金融市场要素均集聚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缺乏一个绿色金融体系的支撑。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唯一一个碳交易试点省份,通过碳交易试点,交易规模居全国第一,碳金融创新数量和规模全国第一,具备了建成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的条件。根据国家规划部署,2017年全国要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建议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全力支持武汉建成全国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中心”,形成中西部的新兴绿色金融体系,从政策和资金层面支撑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发展,实现“中部绿色崛起”,助力“长江经济带”和中西部地区绿色低碳发展。

     一、全力支持武汉建成全国的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中心”,具有极其重要的综合改革示范意义

     作为绿色产业链的一环,碳金融产业包含现货、期货、保险、债券、基金等各类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业务,碳市场是整个低碳经济的基础、起点和关键,目前国际上碳市场的发展已趋成熟,近10年来其全球交易量呈持续增长态势。我国如不及时把握碳市场,可能错过全球最大绿色市场的先机。从全国布局来看,不论是基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需要,还是全国经济总体均衡布局的需要,乃至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的需要,都非常有必要在中西部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
     一是有利于推进中西部和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时候明确要求,湖北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2016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湖北调研时,要求湖北“挺起长江经济带的脊梁”。湖北作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必须通过生态发展、低碳发展、“两型”发展、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两个中心”设在湖北,将会对中西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绿色低碳发展产生有很强的辐射效应和上下游带动作用。
     二是有利于推动全国经济合理布局,促进多点多极均衡发展。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不均衡,相对于北京和上海、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缺乏金融政策支持,是天然的资金凹地。在武汉建设全国碳交易中心和全国碳金融市场中心,有利于从政策和资金层面支撑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发展,形成中西部新兴的绿色金融体系,这对于推动全国经济合理布局、多点多极均衡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是有利于推进中西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技术创新。东部沿海地区依靠金融政策支持的优势通过“腾笼换鸟”实施产业升级,中西部地区成为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区,中西部地区要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同样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给富人100元和给穷人100元的效果是不同的”,中西部地区资本的边际收益远大于东部地区。在武汉建成有别于上海、深圳传统金融中心的“两个中心”,顺应了产业转移方向和产业升级的发展规律,将为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

     二、加快建成全国的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中心”,武汉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和试点经验

     作为中部地区唯一的超大城市,武汉通过碳交易试点,凭借良好区位优势、完备的市场体系和一流的软硬件基础,具备了承接全国碳金融市场中心的基本条件。
     首先,中部地区是我国碳金融市场天然的资金凹地,“两个中心”将为中西部提供充足资金支持。碳市场的核心功能是引导减排成本高的产业资金向减排成本低的产业转移,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中部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减排成本远低于沿海发达地区,碳市场各类要素天然在中部汇集,引导技术和资金支撑欠发达地区最小成本减排,而这一天然优势为实现“中部绿色崛起”、形成全国碳金融市场中心提供必要条件。
     其次,中部武汉已初具全国碳市场中心、碳金融中心、碳定价中心雏形。一是碳市场交易规模全国第一。截至2016年底,湖北碳市场配额现货市场线上公开交易累计成交量占全国50%以上。湖北二级市场总成交量、总成交额、日均成交量等居全球第二、中国第一。二是碳金融规模最大、品种最齐。目前,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支持碳金融业务授信已达1000亿元,碳金融产品创新数量与资金规模始终保持全国第一;全国首创碳质押贷款、碳资产托管等业务,能够提供质押回购、碳债券等各类碳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三是初步形成全国碳市场定价中心。湖北碳市场价格相对稳定,其他试点市场的碳价向湖北靠拢,湖北碳价已初具全国碳价定价中心的雏形。
     最后,武汉建设全国碳金融市场中心软硬件基础最好。一是国家碳交易试点为武汉锻炼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碳金融市场运营管理团队,培育了一批国内知名的碳市场制度设计与理论研究专家和团队;二是5万平米的全国碳金融市场聚集区——“碳汇大厦”正在建设,部分机构已在武汉设立分支机构,金融集聚效应初显;三是全国90%的碳金融、碳中介机构与湖北武汉碳市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碳金融市场服务网络能覆盖全国市县一级;四是武汉拥有全国一流的系统软硬件平台,云平台、灾备中心、大数据中心、风险控制中心、安全防护中心保障了碳交易与碳金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支持武汉建成全国碳交易和碳金融“两个中心”,应举全省之力真抓实干,合力推进

     2013年是中国碳交易元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陆续启动,为统一的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基础条件和试点经验。2017年是决定全国统一性碳交易市场的关键之年,特别是作为全国中部地区试点的湖北来说,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是继上世纪90年代商品期货交易所与湖北失之交臂之后,又一次争取全国性交易市场落户湖北的战略机遇。湖北应当抓住机会,争取全国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落户武汉,推动湖北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推进武汉建成“两个中心”,建议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整合相关资源,瞄准重点问题,真抓实干,合力推进,当前要突出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明确武汉全国碳交易中心和金融市场中心地位,支持建立中西部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议加强省部际合作,争取国家尽早将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定位为全国的交易中心,支持发展配额和CCER现货市场,建立现货和远期并行的高流动性统一市场体系,发现市场价格,促进市场流动性建设,开展新产品的研发,丰富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品种,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碳市场,为中西部节能降碳提供市场激励,推动构建中西部的绿色金融体系。
     二是积极争取和支持中国碳排放权登记结算管理有限公司落户武汉,吸引各类金融要素向中西部地区聚集。在开展试点过程中,湖北积累了一整套先进适用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登记管理团队,充分了解国家碳市场系统平台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方式,有条件承担“中碳登”组建、运维与管理工作。支持武汉承接该项工作,有利于发挥湖北碳市场试点作用,继续推动并服务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碳登”落户武汉将会吸引低碳资金、低碳技术和各类绿色金融机构向中西部聚集。
     三是加大对碳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力度,扶持碳金融衍生产业发展。建议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争取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放松对各类碳金融创新产品的政策限制和管控,充分激活碳金融市场,打通排放企业碳资产融资通道,支持碳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发展;对于新兴碳金融机构发展,在税收、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碳金融领域研究给予财政和科研经费支持。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打通外资入市通道,尽快与国际碳市场接轨。建议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国际资本进入我国碳金融市场。一方面有利于扩大我国碳金融市场规模,规范、统一碳合约标准,在合约和价格上与国际接轨,增强我国在国际碳交易的定价和议价能力;另一方面,推动人民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结算,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将有利于加速我国碳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提高人民币在国际间的影响和地位。
     (作者分别系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教授,省委委员、省委决策支持顾问)

 

      关键词: 节能环保,碳交易,金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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