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39条!7月光伏用地、补贴、电价、光伏扶贫、领跑者等政策汇总

地方政策

光伏补贴政策

江苏省

苏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重点内容:“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此外,《意见稿》特别说明,2018~2020年,对于在苏州市内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按0.1元/瓦奖励建设运营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广东省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了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表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评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

这就意味着,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补贴0.15元/度+1元/瓦的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并网验收的佛山市光伏项目,用户均可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补贴政策。

7月19日,广东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点:对于存量光伏部分,对于6月1日至发文之日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仍需进一步讨论光伏补贴方案,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对于新增光伏部分,对于发文之日起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地市局业务受理人员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在并网受理环节告知客户最新光伏政策并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政策告知书》,让客户了解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客户服务中心应修编光伏95598问答指引,制定应答口径,做好客户咨询解释工作。

深圳市住建局、深圳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7月6日,东莞发改局下发《关于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

《通知》指出,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容量为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通知》进一步明确:

1、截止目前,东莞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已并网发电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抓紧提交补助申请材料,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2、东莞发改局将根据2017-2018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2019-2020年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3、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 目,不再补助。

4、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  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湖北省

湖北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明确,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从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省电力公司要按照“一月一结算”(合同约定结算周期的按约定结算周期执行,下同)的要求,依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标准收购其上网电量。

浙江省

杭州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财政资助项目的通知》

申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4〕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享受期限内的工商企业光伏项目。

另外,2018年新建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光伏扶贫政策

甘肃省

7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光伏扶贫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所用土地不得属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此外,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

河北省

7月17日,河北发改委《关于落实光伏扶贫整改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五个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村,发电1000小时以上,有接入条件,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开展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检查;

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主要设备(包括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升压站等)质量;落实扶贫收益分配,光伏扶贫收益全部用于扶贫。

7月17日,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光伏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为推动我市光伏扶贫项目发展,现将沧州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一:沧州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表(村级和集中)

沧州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复内容:原则同意《安排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指示》。同意安排财政资金2079.7万元,将未享受过扶贫政策扶持的扶贫户纳入贫困户光伏电站扶持范围,按每4户一组5KW光伏电站标准,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503座。

唐山迁西县扶贫办、发改局《迁西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自愿申请参加、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参加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按照每户投资1.2万元、装机规模户均2.2千瓦配置。项目资金包干使用,不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扶贫办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

49个村级电站(联村电站)审核通过。

以下为部分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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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网站运营:北京中电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热线:400-007-1585
项目合作:400-007-1585 投稿:63413737 传真:010-58689040 投稿邮箱:yaoguisheng@chinapower.com.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证140522号 京ICP备14013100号 京公安备11010602010147号

15省、39条!7月光伏用地、补贴、电价、光伏扶贫、领跑者等政策汇总

作者:光伏头条 发布时间:2018-07-31   来源:电力网

地方政策

光伏补贴政策

江苏省

苏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重点内容:“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此外,《意见稿》特别说明,2018~2020年,对于在苏州市内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装机总量超过1万千瓦的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按0.1元/瓦奖励建设运营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广东省

7月12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了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表明:《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评估期至2023年12月30日。

这就意味着,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补贴0.15元/度+1元/瓦的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0日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并网验收的佛山市光伏项目,用户均可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补贴政策。

7月19日,广东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点:对于存量光伏部分,对于6月1日至发文之日前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仍需进一步讨论光伏补贴方案,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对于新增光伏部分,对于发文之日起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地市局业务受理人员要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在并网受理环节告知客户最新光伏政策并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政策告知书》,让客户了解申请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客户服务中心应修编光伏95598问答指引,制定应答口径,做好客户咨询解释工作。

深圳市住建局、深圳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7月6日,东莞发改局下发《关于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容量情况的通知》。

《通知》指出,东莞市2017-2018年分布式光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总容量为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通知》进一步明确:

1、截止目前,东莞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已并网发电并提交补贴申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约为108MW,余下的补助项目容量约为12MW,已并网发电的项目请项目单位抓紧提交补助申请材料,项目是否纳入补助范围按照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

2、东莞发改局将根据2017-2018年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2019-2020年光伏专项资金补助政策。

3、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 目,不再补助。

4、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3 元/千瓦时,  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 5 年进行补助。

湖北省

湖北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通知》明确,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从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省电力公司要按照“一月一结算”(合同约定结算周期的按约定结算周期执行,下同)的要求,依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标准收购其上网电量。

浙江省

杭州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财政资助项目的通知》

申报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4〕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享受期限内的工商企业光伏项目。

另外,2018年新建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于2018年7月30日前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光伏扶贫政策

甘肃省

7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光伏扶贫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所用土地不得属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此外,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应采用国家资质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先进技术。

河北省

7月17日,河北发改委《关于落实光伏扶贫整改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五个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村,发电1000小时以上,有接入条件,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开展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检查;

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质量“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主要设备(包括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升压站等)质量;落实扶贫收益分配,光伏扶贫收益全部用于扶贫。

7月17日,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光伏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为推动我市光伏扶贫项目发展,现将沧州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一:沧州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表(村级和集中)

沧州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有关问题的批复》

批复内容:原则同意《安排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指示》。同意安排财政资金2079.7万元,将未享受过扶贫政策扶持的扶贫户纳入贫困户光伏电站扶持范围,按每4户一组5KW光伏电站标准,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503座。

唐山迁西县扶贫办、发改局《迁西县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自愿申请参加、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参加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按照每户投资1.2万元、装机规模户均2.2千瓦配置。项目资金包干使用,不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邢台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扶贫办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

49个村级电站(联村电站)审核通过。

以下为部分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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