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浙江、陕西、福建、新疆发布售电信息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本站编辑

浙江: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配对结果

 

 

 

陕西: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我省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用电政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展能源[2016]2462号)文件精神,我委对申报参与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用户资料进行准入审核,确定了19家发电企业、355家用户做为我省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主体,并经电网企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报用户进行电量校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规模

 

1、自主协商:按照关中陕南、延安、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三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其中关中陕南地区55亿千瓦时,延安地区15亿千瓦时,榆林地区30亿千瓦时。

 

2、集中竞价: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47.2亿千瓦时,分季度组织开展,其中:一季度交易电量21.2亿千瓦时,二季度交易电量26亿千瓦时。延安地区用户和发电企业,全省有色行业用户不参与集中竞价。

 

二、市场主体

 

购电方:有色行业企业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全电量参与自主协商直接交易;其他行业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的企业,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且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售电方:单机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发电企业,经我委审核相关资质,共有发电企业19家,总装机容量2066万千瓦。

 

输电方: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三、交易形式

 

(一)自主协商

 

1、有色行业用户直接交易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开展。其中:关中陕南地区有色行业用户29家,用电量20.39亿千瓦时,发电企业13家,装机容量1562万千瓦;榆林地区(含神木县、府谷县)有色行业用户15家,用电量5.88亿千瓦时,发电企业5家,装机容量444万千瓦。发电企业签约电量不设上限,因受网架结构约束,不允许跨区域自主协商。

 

2、延安地区29家用户,校核电量15亿千瓦时,与陕煤沮河电厂(装机容量60万千瓦)自主协商交易价格,由延安市发展改革委给予协调保障。

 

3、关中陕南地区215家用户,校核电量34.87亿千瓦时;发电企业13家,装机容量1562万千瓦;鼓励适度竞争,允许发电企业按照各自装机容量占比对应的签约电量上浮20%与用户自主协商。

 

4、榆林地区67家用户,校核电量23.86亿千瓦时;发电企业5家,装机容量444万千瓦;鼓励适度竞争,允许发电企业按照各自装机容量占比对应的签约电量上浮20%与用户自主协商。

 

(二)集中竞价

 

一季度集中竞价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开展。其中:关中陕南地区共有215家用户和13家发电企业参与,竞价电量16.5亿千瓦时;榆林地区(含神木县、府谷县)共有67家用户和5家发电企业参与,竞价电量4.7亿千瓦时。

 

四、交易程序

 

1、参与自主协商交易的发电企业和准入电力用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主协商,于2017年2月20日16时前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意向性协议》提交我委和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的供电用户同时向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提交。

 

2、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上按照交易规则申报电量和价格,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会同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安全校核后,形成无约束的交易结果,统一出清。

 

五、市场主体的违约责任

 

1、关于电力用户:一是实际结算电量在合同电量90%以上时不计算违约责任,实际结算电量大于合同电量的80%,但低于90%时,低于90%的这部分电量视为本期违约电量,在下一周期成交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时扣除,违约电量按照目录电价执行。连续两个交易周期产生违约电量的用户列入电力直接交易黑名单,不予参与第三个交易周期直接交易;二是实际结算电量低于合同电量80%时,取消下一个交易周期直接交易资格。

 

2、关于发电企业:由于企业经营及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机组故障停机、设备长期维修等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直接交易电量计划的,视计划完成率削减下一周期直接交易电量,未能完成直接交易电量计划80%的,取消下一周期直接交易资格。

 

3、因人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不按违约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电力直接交易开展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参与季度集中竞价交易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按照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相关通知执行。

 

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委书面反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我委不予受理。

 

福建:关于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名单的公示

 

近日,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领导及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一行四人到福建能源监管办,就福建省电力交易有关工作进行了汇报沟通。福建能源监管办张建平专员对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交易、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福建核电外送工作等;二要依法依规开展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有关电力交易规则的宣贯培训,确保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三要加强工作汇报,按要求报送、披露市场信防范交易风险,确保我省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电力用户申报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能源〔2017〕25号)要求,经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审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等345家电力用户和华阳电业有限公司等15家发电企业符合准入条件,拟参加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13日-2月1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我委。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发电企业名单:

 

一、火电企业

 

1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3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5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

7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8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9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10 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

11 神华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13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二、核电企业

 

14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15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新疆:建议允许并鼓励新疆发电企业和内地售电公司对接

 

2017年2月8日下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新疆能监办副专员张志平带队参加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建新组织召开的《全面贯彻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扩大新疆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第二次研讨会。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和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新疆能源监管办在前期共同研究意见基础上,提出三条具体补充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在新疆新能源消纳采取的措施和取得成效方面要体现新疆新能源发电量已占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售电量的29%,这样的消纳新能源比重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衡量新能源消纳成效不能单纯以弃光、弃风率来考量,也要考虑电网容量和新能源消纳在全区用电量占比水平。

 

二是要争取国家在电力普遍服务上对新疆的扶持。新疆地广人稀,特别是南疆地区人均用电量低,也是少数民族集中区域,要加大输配电网建设资金投入,为实现“电化新疆”目标提供保障。

 

三是建议国家给予新疆电力工业特殊政策,允许并鼓励新疆发电企业和内地省份售电公司对接,参与内地电力市场交易,为新疆电力外送扩宽市场渠道。


      关键词:区块链, 电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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