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理念下的“十三五”能源

2016-03-02 来源:本站编辑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经济社会行稳致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刻认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对推动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要着力解决能源发展存在的不协调问题。
 
 优化能源结构
 
“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领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清洁能源迅速发展,节能环保效果突出,能源供应充足,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一些矛盾也逐渐增多,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表现的比较突出。比如生产和消费布局不协调、电源和电网建设不匹配,都需要着力加以解决。
 
去年底召开的国家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有待提高。能源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电力系统主要靠火电机组调峰,消纳可再生能源上网能力较差,系统效率低,污染排放大等。  
 
为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会议指出,为确保“十三五”能源发展目标的全面落实,必须注重“七个坚持”,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坚持系统优化,提高能源协调发展水平。
 
“我国面临着能源结构调整的任务,要把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比重降下来,大力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告诉记者。
 
张博庭认为,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由于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提高,我国电源建设投资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从而也加强和保障了我国的用电安全性。但是,以目前电力结构的现状来看,仍存在煤炭消耗量激增、环保问题。同时由于产能严重过剩,出现水电弃水、风电弃风和火电机组开机不足问题,经济效益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指出,“十三五”能源工作要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能源结构要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总量要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能效要进一步提升。
 
加快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其中一条就是要合理调控煤炭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煤矿建设秩序。控制煤电产能规模,加大淘汰落后机组力度,优化煤电结构。
 
“目前在能源行业,煤炭、火电、石化加   工等产能过剩非常严重,所以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就是去产能。”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
 
林伯强表示,“去产能”是政府确定的重要经济任务,也是经济工作的主线之一。通过在供给侧做减法,减少无效供给,是去产能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
 
促进协调发展

 
按照计划,国家能源局今年将发布实施“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能源长远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能源工作会议公布的信息,未来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积极发展水电,加快推进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并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稳妥推进一批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此外,还要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
 
相关信息的公布,为能源结构调整指出了方向。对此,张博庭认为,在确保水资源可支撑、生态环境能承载的前提下,西部地区应加大能源开发力度,稳步增强跨区调出能力,合理控制中部地区能源开发强度和节奏,增强持续动力。加快跨省区输电工程,特别是水电、风电、光伏外送通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
 
另外,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提高电网和系统调峰能力,建设配套调峰电   站,统筹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行业发展突出问题,探索就地消纳利用商业新模式,也是促进能源协调发展的有效举措。
 
目前,生产和消费布局不协调、电源和电网建设不匹配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需要建设健全智能电网装备体系,探索创新电网运营新模式。
 
林伯强告诉记者,“供给侧的去产能要在需求侧做加法来配合,如果没有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相互配合,一旦需求进一步下滑,供需缺口将长时间难以缩小,价格便难以维持,企业财务可能进一步恶化,去产能将更加困难。所以还需要通过需求增长来为消化一部分产能,为去产能提供必要条件。”
 
另外,还要促进能源高载能产业协调发展。支持西部地区实施高耗能产业布局优化,提高能源就地消纳比例,支持东中部地区加快高耗能产业转移,实施清洁能源提速工程,降低对远距离能源输送的依赖。
 
林伯强表示,通过去除过剩产能和增加能源使用需求,可避免需求侧短期内下滑带来的能源企业绩效进一步恶化,从而恢复行业景气度,在为企业维持一个比较好的财务状况的背景下,有的放矢地加快推进过剩产能的兼并重组和落后产能置换等供给端措施,尽快建立新的供需平衡,促进能源行业协调发展。

      关键词: 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