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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野平:建设和谐电力 服务和谐社会

http://www.chinapower.com.cn 2006年11月24日09:48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在和谐电力论坛上的主旨演讲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   王野平
2006年11月23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共聚一堂,共同探讨和谐电力建设大计,共同谋划电力和谐发展的美好蓝图。刚才,柴松岳主席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为建设和谐电力指明了方向。下面,我受电监会党组委托,就和谐电力建设的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建设和谐电力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重大举措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电力发展直接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对现代经济社会各方面有着重大的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建设和谐电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和积极行动,是电力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行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促进行业和谐发展的郑重宣示和庄严承诺。

  二、建设和谐电力是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全国大范围缺电的局面,做到了安全生产,保证了改革的平稳推进,保持了干部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目前电力行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企业成分的多元化、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和隶属关系的多元化,电力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厂网之间在电费结算、调度交易、信息公开、公平接入、辅助服务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电力发展与燃料生产、交通运输、设备供应等产业的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供需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地区电源违规无序建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电源结构不合理,水电与火电以及电力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电力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电力运行效率不高,电力生产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供电服务随意性较大,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电力工业的更快更好发展。为此,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则,正确应对和妥善解决电力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和谐电力建设,协调处理好电网与电厂、电力行业与关联行业、电力生产者与消费者、电力工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促进电力持续健康发展。这既是保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电力工业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全面把握建设和谐电力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结合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电力,应该是规划科学、发展协调的电力;是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是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电力;是环境友好、高效低耗的电力;是团结诚信、充满活力的电力。规划科学、发展协调,就是要尊重和坚持电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确定电力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之间、电力生产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发展;安全可靠、质优价廉,就是要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充足可靠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和服务;竞争有序,公平公正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使电力市场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得到很好协调;环境友好、高效低耗,就是要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节约,转变电力增长方式,通过内部挖潜、深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把电力工业建设成环境友好型产业、资源节约型产业;诚信团结、充满活力,就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互利共赢,营造人人心情舒畅,企业蒸蒸日上,产业兴旺发达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大力推进和谐电力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协调、高效发展,实现人人有电用,人人用得起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服务。

  建设和谐电力,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电力工作的全局,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能源发展政策、电力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做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的表率,真正把电力发展转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必须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转变政府电力管理方式,不断深化电力企业改革,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下的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把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作为首位任务,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增强电力运行的可靠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电力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增强电力行业的凝聚力、吸引力、创造力和生产力;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经营,建立健全电力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电力政府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经营法制化、规范化,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电力工业的公用事业性质,认真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正当的用电权利,使电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造福整个社会。

  建设和谐电力是新时期电力工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具体来讲,就是要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和谐:一是要实现电力行业的和谐。从事电力业务经营的所有企业,不论其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组织形式、经营规模如何,只要是依法设立、守法经营的,都是电力大家庭的平等一员。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相互依存,互为支撑,相互之间要讲政治、讲责任、讲大局、讲团结,要平等相处、团结协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电源企业之间、电网企业之间要做到守法经营,良性竞争,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二是要实现电力与社会的和谐。包括电力与用户的和谐、电力与地方的和谐、电力与关联产业的和谐。要做好电力普遍服务,让全体人民共享电力改革发展成果,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和服务;要处理好电力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自觉地把电力建设发展融入到地方经济发展当中,充分发挥电力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服务作用;要形成电力与关联产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做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三是要实现电力与自然的和谐。资源和环境是电力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电力工程和电力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努力实现电力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四是要实现电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电力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切实做好建设和谐电力的各项工作

  建设和谐电力,是今后一段时间电力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促进和谐电力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11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电力行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按照《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目标,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下的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不断把电力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力争在攻坚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二是要完善电力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建设和谐电力的根本保证。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规范和调整电力基本经济关系的《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还有待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在电力运行中的许多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加上执法力量薄弱,直接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效果,不利于和谐电力建设。为此,必须根据电力改革发展的进程和要求,加快修订《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尽快完善电力市场竞争规则,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巩固电力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调整电力市场主体关系,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电力市场主体正当权益,促进电力公平公正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要加强和改进电力规划工作。规划是电力发展的龙头。科学的规划是实现电力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厂网分开后尤其要重视和加强电力规划工作。电力规划要坚持全局规划,打破地区壁垒,引导电源合理布局,发挥电网联网效益,实现最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要坚持电源和电网发展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决不能各自为阵、各搞一套;要坚持科学规划,着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确定合理的发展速度,保持电力适度超前发展。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力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电力监管部门要将宏观部门提出的规划政策贯彻到电力监管工作当中,督促规划政策目标的实现;电力企业要增强规划意识,以规划指导发展,提高执行电力规划的自觉性。

  四是要加大电网建设力度。近年来,随着电源建设和投产速度加快,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不协调、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的矛盾日趋突出。电网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不足,主网架薄弱、抵御事故能力不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电力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电网建设资金,增加电网建设投资,全面加快跨区电网、区域电网、省级电网和城乡电网建设速度,加强网架结构,注重自主创新,稳步推进电网升级,提高电网输送能力。

  五是要加强统一调度。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都是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电网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电力需求,是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共同的责任。实行统一调度,是电力改革发展和日常生产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法宝。一方面,电厂要无条件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调度指令;另一方面,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监管部门颁布的监管规则,实行“三公”调度,为电厂提供优质服务。

  六是要大力加强环境保护。调整电源结构,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积极推进核电,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新能源建设。优化电力调度,改变各类机组平均分配利用小时数的调度模式,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机组发电,关停小火电、小机组。加大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治理力度,加强环保监管,严格环保执法。有序开发水电,水电项目开发要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尽可能减少电力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七是要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坚持建设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大力开展节煤、节水、节电、节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建立有利于电力行业节约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倡导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调整电源结构,积极推进火电机组“上大压小、上煤压油”工程。开展科技攻关,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业氛围。

  八是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电力发展改革的一切工作,要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对党和国家负责,为政府和社会服务。要保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充分可靠供应,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以电力发展带动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要进一步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认真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正当的用电权利。要正确处理电力行业和关联产业、电力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九是要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广大电力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建设和谐电力的重要内容。要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电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形成共谋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

  十是要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电力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电力的宏观管理,完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大电力工业与关联产业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电力监管在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护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安全监管、调度监管、供电监管和电价监管的力度。安全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监测和督促检查;调度监管方面,要着力抓好对 “三公”调度的监管以及对调度机构执行节能调度、环保调度、经济调度的监管工作,建立一套有利于实施“三公”调度、节能调度、环保调度、经济调度的信息发布、披露、监管、查询、纠正和处罚机制;供电监管方面,要强化对供电企业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供电服务当中损害用户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电力普遍服务的有效实现;电价监管方面,加大对电力企业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公示,监管电价调整政策落实情况和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电力争议调解机制,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实现电力行业各利益主体间的和谐发展。

  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建设和谐电力,是电力行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相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发扬电力行业团结协作、同舟共济的优良传统,就一定能够完成建设和谐电力的战略任务,就一定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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