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在西安召开

发布时间: 2016-04-29   来源:中电联电力评价咨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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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西安组织召开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于崇德、国家能源局西北能监局局长、党组书记黄少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陈大宇处长、电力司孙鹤主管,中电联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部门领导及代表出席会议,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技经中心、各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力工程协会,部分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专家共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电联副秘书长、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主任冮宇峰主持。

  国家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发来贺信,希望中电联继续以行业信用评价为抓手,加强对会员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与培训,公开和共享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于崇德副理事长在讲话中强调,按照国家能源局落实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中电联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要以 “强烈的政治意识、高度的大局意识、牢固的核心意识、坚定的看齐意识”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电联以企业信用评价为抓手,创建协调机制、构建信息平台、完善服务网络、深化结果应用,在推进电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于崇德指出企业是信用建设的主体,具有主体责任。中电联要加快制定电力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实施分类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涵盖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用户及电力设备供应商等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信息采集、分类、公示和服务的能力。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主体和各会员单位信用记录。抓紧制定电力市场主体年度信息公示规范,与政府部门一道推动电力市场主体年度信息公示工作。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等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用信息的披露范围,提升信用信息的使用价值。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行业内部信用奖惩机制。对于诚信企业在行业内部各种评先评优中给予指标加分和优先选择,对于失信企业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推进各市场主体主动应用信用记录,在物资采购、施工队伍选用等事项中,对供应商、客户提出信用要求,建立“信用链”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奖惩机制。定期为政府部门提供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降低政府部门监管成本,提升奖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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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少中局长介绍了西北电力市场建设情况,强调发挥能源监管部门在电力行业信用建设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在监管过程中建立完善信用采信和信息共享制度。利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共同发挥作用,对于信用记录好的市场主体,在监管中给予提供便利。强调各企业要提高认识,绝对不能“且行且看”,有等待的思想,要重视信用记录在企业今后发展的重要作用。

  电力司市场监管司从电力市场监管特别是售电市场经营主体监管的角度提出信用信息应实行分级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客户档案,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市场等监管约束机制,积极支持中电联负责开展的信用建设工作。

  会上,总结了2015年信用工作情况并提出2016年信用工作计划,参会代表提出了宝贵建议,并讨论了《电力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指南》行业标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联系及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动电力行业信用建设达成一致意见。

      关键词: 信用电力,信用建设,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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