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在京成立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国家电网

  11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北京成立,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参加了联盟成立启动仪式。

  联盟挂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国家电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牵头筹建,由国内主要能源生产商、能源服务商、设备制造商、设备集成商、科研机构、设计机构、高校、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等组成。联盟旨在推进能源消费革命,防治大气污染,推动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密切把握电力体制改革新要求,整合能源系统和社会资源,大力推进清洁替代与电能替代战略;促进以电为中心、清洁化为特征的能源结构调整;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助力解决化石能源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

  电能替代是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的能源消费方式。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13年,国家电网公司首次提出电能替代发展战略,截至2016年10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等领域累计实施电能替代重点项目6万余个,替代电量规模达2286亿千瓦时,相当于在能源消费终端减少燃煤903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排放161万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其中,2016年1-10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电能替代重点项目3.5万个,替代电量883亿千瓦时。

  2016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从推进电能替代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国家电网公司陆续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领域电能替代。“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全面推进电能替代,重点围绕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家庭电气化五大领域,打造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完成电能替代电量5000亿千瓦时,大力提升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占比。“十三五”期间,电能替代举措预计可减少直燃煤1.6亿吨,减排二氧化碳4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914万吨。与此同时,国家电网公司还将建立和完善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技术装备服务更加完备、技术标准体系更加成熟、项目运营更具经济性的市场发展环境,扎实有效推进电能替代。

  联盟将主要围绕电能替代领域细分与潜力挖掘、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技术标准和准入制度完善、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结构优化等方向,开展联合攻关、技术交流、政策推动和推广应用等活动;建立产业上下游、产学研用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标准、评价、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促进成员单位的自身发展,改善电能替代产业的发展环境。

  在联盟成立大会上,还同时举办了电能替代交流会,来自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国家电网湖南节能服务公司、南瑞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相关负责人发表了主题演讲。

      关键词: 中电联,电能替代,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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