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超低排放”一直存在争议......这些燃煤电厂经改造后的环保效果到底如何?超低排放改造的实际成本有多高?这些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到底是如何实现的呢?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高于10 毫克/标立方米、35毫克/标立方米、50毫克/标立方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水平的新标杆。

  总体来看,燃煤机组燃料供应、运输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很小,平均等效可利用系数较高,较之其他发电形式可靠性较高。得益于成熟的发电技术以及较为廉价的发电成本,与其他发电形式相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燃煤发电都将保持较高的经济性。

  而超低排放通过采取污染物深度脱除技术,将燃煤发电厂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燃气机组的排放水平甚至更低。

  统计显示,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所增加的成本不到0.02元/千瓦时。按照燃煤发电0.3~0.4元/千瓦时左右的上网电价,远低于天然气发电0.8元/千瓦时左右的上网电价。也就是说,用煤发电达到同样的排放,成本仅是天然气的一半。

  小编了解到,神华在京津冀地区共完成了全部22台、总装机978.4万千瓦容量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以及2台、40万千瓦容量燃煤机组关停工作。

  其中包括:北京关停2台,总计40万千瓦;天津改造6台,总计237.4万千瓦;河北改造16台,总计741万千瓦。环保改造后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

  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表明,这些燃煤电厂所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均小于燃气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烟尘5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标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标立方米)。

  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后,年均减排烟尘排放量1716.3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86.1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5131.3吨,较改造前分别下降83.96%、71.36%、83.24%。

      关键词: 京津冀,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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