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十八年反思与展望——日本电力工业及其市场化改革状况

发布时间: 2016-05-04   来源:本站编辑

  第一节背景与花絮
 
  正当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路径之争如火如荼之际,2000年12月中旬爆发并绵延至2001年的美国加州电力危机对改革进程发生了较大的影响。中国的电力改革是以欧美为效仿对象的,加州电力危机一出,“打破垄断”的声音弱了许多。加州电力危机使国内电力业内的人士意识到,在电力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要承担很高的风险:一旦改革方案的设计出现漏洞,后果将难以想象。
 
  2001年1月,我收到国电公司的正式邀请函,大致意思是说鉴于1998年以来我给国电公司制作的几个方案受到了国电公司方面的一致好评,因此根据国电公司领导的指示,拟邀请我以国电公司顾问的身份参加国电公司电力代表团访问日美德三国,考察其电力发展和改革情况,以供中国电力改革借鉴,希望我能够继续参与电力体制改革。
 
  坦率地说,接到这一邀请我还是觉得有点突然,因为当时国电公司将被拆分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国电公司执著地按照自己“四步走”战略推进电力改革的思路并没有停下来,为此我深受感动,欣然接受。与我同时受到邀请的还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的冯飞副部长。这个代表团的领队是国电公司体改办陈飞虎主任,代表团成员除了冯飞和我之外还有郭国川(国电调度中心副总工程师)、解松凌(华北电力集团总经理助理)、陈全(国电公司国际合作部处长)、郭丁平(国电公司办公厅副处长)、丁一鸥(国电公司国际部翻译)。
 
  这次出国考察从2001年3月12日起到2001年4月1日结束,将近20天的时间里我们详细考察了日美德三国的电力工业及其市场化改革的状况。这三个国家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三个国家,在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上也是各有特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考察带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沿着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来探索自己的电力改革发展模式。国际电力改革唯一的普世真理就是没有普世模式,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的电力改革少走许多弯路。
 
  这次电力考察对我的电力改革观的形成非常重要。实际上使我更加坚信不疑我在2001年之前制作的一些电力改革方案,同时也对我后来在国电公司拆分过程中一系列文章的观点和拆分方式中的思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系统地考察国外最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电力改革的历程和模式。尽管这次考察已过去了十几年,但是今天回想起来,很多考察细节我仍记忆犹新。
 
  这次电力考察的第一站是日本,接待我们的是日本国家电源开发公司。他们介绍的电力体制改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手拉手”和“面对面”两个电改新词。
 
  “手拉手”说的是日本是一个一次能源极度匮乏的狭长四分型岛国(由北海道、本州、九州和四国组成),不存在像中国一样的一次能源分布和电力能源负荷中心分布不均衡的现实环境。所有的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都要靠海洋运输,运在哪里,哪里就就地发电、就地负荷,并不需要全国强联网,有的仅是“手拉手”的区域网弱连接,因此日本基本上是发输配售纵向功能一体化的区域电力和电网模式。而“面对面”则是指日本大用户和厂商直接见面走过场的电力售电模式改革。2000年前后,对中国人来说,日本的电价极高,大约比当时的中国电价高出2~3倍,亟须电力改革。但日本的电力改革是走过场。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日本朋友在介绍日本电力改革时,仅是拿大藏省的一座办公楼和一所中学做大用户和厂商“面对面”的电改试点说事。
 
  而在美国,我印象最深的则是当时正闹加州电力危机。加州政府每天因电价补贴负债都以十亿美元的速度递增,面临破产的边缘。加州电力危机的爆发有多重原因,其中有气候干旱的偶然因素作用,但最重要的还是改革方案设计的缺陷,美国的电网被以横切方式分成了四个独立电网,由于加州电网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区域电网,以致危机爆发时,其他电网救助不及。几乎与此同时,国内的“西电东送”计划在广东受阻,联网的必要性再次引起改革者关注。在考察期间,我目睹了加州电力危机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因缺电而怠工的工厂、破产的企业和失业的工人到处都是。前任戴维斯州长虽然能带来全州的富裕,却一招不慎,因为破碎式电力改革而断送了自己的仕途,缺乏安全感的美国人迫切需要一个铁腕代言人来解决加州的矛盾,可以说是加州危机造就了施瓦辛格。
 
  在对位于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的加州独立系统运行机构ISO(IndependentSystemOperator)和电力管制机构的访谈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一位美国朋友的悲哀之言:“市场经济可以包治他人百病,却唯独治不了市场经济自己的病。”这让我对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第一产业的安全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坚定了我对于“全国联网”对中国电力工业重要性的认识。
 
  在华盛顿,世界著名投行雷曼兄弟高级顾问、前美国能源部部长施莱辛格所说的城与城、国与国之间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条件和必然选择,以及他认为由于落基山脉的阻断,美国西部和中东部没有实现全国联网,而这是难以对加州电力危机施予救援的重要原因,这一提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亚特兰大,当看到电力交易所居然跟股票交易所一模一样,简直令我震撼。电力居然可以是最重要的金融商品之一。
 
  在德国,易昂公司(E.ON)作为德国最大的电力公司之一,不仅经营电力产品,还经营城市供水以及天然气,这种城市公用产品供应商一体化的模式也更使我顿悟到我国国网公司今后的发展模式。在厂网分开后,完全可以朝着水电气热、电力及电讯网络供应商的模式发展。在德国期间,我们第一次感受到了德国大公司的会所文化。我们考察德国的第一站就是拜访由八大电力公司组成的德意志联网协会(DVG),几乎会所的所有会员都来参加了我们的欢迎晚宴。德国朋友的发言诙谐幽默,在介绍电力公司情况时还提到他们家庭的情况和售电公司经常变换的情况,原来他们并不受家庭用电和售电公司必然联系的束缚,我头一次听到原来家庭和私人用户可以像买电话卡那样去买不同公司的用电卡,而不同售电公司之间的竞价售卡会使消费者深受其益。
 
  而在这次与国电公司代表团成员一起相处的将近20天的时间里,也确实有不少令人难忘的故事。
 
  故事之一—— 我差点没坚持下来。代表团中五位来自国电公司的同志非常优秀,尤其是陈飞虎和郭国川。飞虎是一位电力改革方面的专家,他自始至终参与了国电公司五年的改革全过程,最熟悉电改情况,也是我在国电五年间接触最多的国电人。郭国川则是电网调度、结算和技术方面的专家。我把他称作电网“活字典”。他二人性格迥异,国川是性格开朗、随和,无论对电网的技术、调度还是财务结算,都非常精通,可以说是国电系统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在我们代表团与外方的学术交流中,许多我们搞不懂的难题,通常都由他解答。而飞虎的性格表面上看则是内向、严肃,经常会摆出团长的风度来。他是一个十分认真的工作狂,对领导交代的任务不打折扣,忠诚可靠,不跟人“套近乎”,在飞虎的安排下,我们除了工作就是工作,日程安排得满满的。而在与外方的座谈交流中,他经常“压制”我提问的积极性,从在日本第一次座谈开始,由于我和他关注日本电力改革的角度不一样,他每次连五分钟提问的时间都不给我,我这个顾问成了“只顾不问”,那我怎么受得了呢?于是我给他提了意见,可他那表情真的很难让我看出他是接受了我的意见还是拒绝了我的意见,总之是起色不大。于是我打算日本访问一结束就回国,倒是陈全这位兄长耐心做我的思想工作,估计他也做了飞虎的工作,加上郭国川的才华和解松凌女士的魅力,我才没有半途而归。也多亏如此,我和飞虎后来成为了朋友,回国后我们还聚了好几次。
 
  故事之二——“黄色幽默不仅是生产力,还是凝聚力”。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们从第一站日本飞到了第二站美国,一个小的人事变化是陈全处长兼日文翻译回国了,而在旧金山我们一下飞机,迎接我们的是雷曼兄弟公司中国首席代表莎菲女士。因为我们在美国逗留的八天里,整个访问和接待工作都是由世界著名投行雷曼兄弟公司安排的。
 
  为什么是雷曼兄弟公司做这次安排呢?因为在2000 年前后,中国国企改革走上了股份制融资上市之路。无论是石油、石化还是电力、电讯都是海外股改融资上市最好概念的股票,因此国际最著名的外国投行都紧紧盯住了中国这些大型的从事基础垄断行业的企业的融资和上市,而电网无论从其垄断规模性还是效益稳定性来看,都是一块投行争夺的“大肥肉”,因此外国投行纷纷来和国电公司建立金融合作关系。例如,我经常见到的瑞银华宝公司就是长期跟踪中国电网上市的投行之一。如果国电公司的领导去欧洲考察资本市场情况,这家公司是一定要接待的。而到美国考察电力和金融情况,在当时与高盛公司和雷曼兄弟公司则联系较多。
 
  沙菲女士就是代表雷曼兄弟公司全程陪同我们进行电力和金融考察的。值得一提的是,沙菲女士美丽大方,热情奔放,协调能力极强,不仅与我们代表团的解松凌女士谈得来,代表团的每一位男士也都喜欢她。每天紧张的工作之余,大家最放松的时刻就是吃晚饭前一起说笑话,幽默一把。由于大家都是“过来人”,当然幽默中也不乏“带颜色的”,而此时内向的飞虎团长居然也会变成了外向性格,不苟言笑的面孔变得阳光灿烂。直到今天,我对飞虎同志给大家出的一道既能证明沙菲大方也能证明飞虎聪明的谜语仍难以忘怀,记得沙菲第一天接待我们的晚餐上,飞虎举着筷子神秘地说:“长腿男人,打一食物名。”所有人面面相觑回答不上来,他只好自己破了谜底,“蛋糕”;大家刚刚反应过来嬉笑之时,沙菲女士已联想出了第二条谜语:“长腿非洲男人”,飞虎则第一个抢答:“巧克力蛋糕”。
 
  一天的疲累在“颜色幽默”中悄然逝去,晚饭后大家回到房间又去整理白天的考察和调研笔记,为回国后的考察报告做准备。大家似乎都感受到了“颜色幽默”是生产力的普世真理,每当此时我就忘了飞虎在考察调研中对我的“压抑”,我和飞虎变得默契和谐了,不仅后来在国外相处的日子里,而且回国后在代表团成员工作和友谊的重聚中,我们都成了好朋友。这让我真正感受到黄色幽默不仅是生产力,而且还是凝聚力。在本书付梓出版之际,我获知飞虎已经成为国电的当家人了。于是我开始犹豫是否要删去这一段,以保留飞虎的“高大全”形象,但是仔细考虑之后还是决定留下这段文字,因为这更加彰显了飞虎的平易近人,也让他的形象不再刻板。——作者
 
  故事之三——能充分证明我与电力不解情缘的夏威夷巧遇。在近20天的三国访问中,我们唯一的休息项目就是由于在第一站日本和第二站美国的飞行途中赶上了一个周末,我们在夏威夷岛经停休息了两天,而这短暂的两天却由于代表团的一个“偶然”使我与自己在石景山发电厂相识,但已分手近20年的初恋女友不期而遇。任何看似偶然发生的事件都有其必然发生的规律,人们们常常不解为何我的电力情结如此浓重,这一情结对我的电力改革观有形无形地在产生着影响。我相信无论是本书中被我“批评”的人,还是在电力改革进程中批评我的人,看了这个故事都会对我多一些包容和理解。
 
  第二节分割体制下的日本电力
 
  2001年3月12日,我们代表团正式开始了国外电力考察之行。第一站是日本,我们在日本逗留了五天,没有安排任何娱乐和休息。在这五天中,接待我们的是日本国家电源开发公司(ElectricPowerDevelopmentCompany,EPDC)。
 
  在日本,我们首先听取了日本国家电源开发公司国际部负责人介绍了日本电力改革与发展以及该公司的情况,并参观了中控室,还向该公司企划部咨询了有关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随后我们拜访了日本电力的主管部门——经济产业省(这个部门在2001年以前叫通商产业省),了解了日本电力体制改革情况,并参观了日本中央供电联络所和日本电气事业联合会等单位。
 
  在此期间,为了进一步了解日本的电力体制,我们还专门拜访了九大电力公司中的中部电力公司以及九州电力公司。通过对这些机构和公司的拜访和考察,我们对日本的电力体制有了深入的了解。
 
  一、日本的电力产业结构
 
  日本的模式是多家电力公司按地区分别垄断。在实行电力自由化改革之前,日本的电力体制沿袭自二战盟军最高司令部在1951年下达的一个命令——将日本列岛(不包括冲绳地区)分为九大区域,分别指定一家企业承担发、输、配、售业务,这奠定了目前日本九大电力各自垂直一体化垄断运营的基础。这九大电力公司分别为北海道、东北、东京、北陆、中部、关西、中国、四国以及九州。1972年,冲绳电力公司成为日本第十家电力公司。这十家电力公司皆为私营的上市股份公司,管理体制上实行总分公司形式。
 
  1952年,为了推动电源建设,政府和九大电力公司投资成立了国家电源开发公司,负责大型水电站和火电厂的建设和运行;1955年,九大电力公司和电源开发公司又共同投资建立了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JapaneseAtomicPowerCompany,JAPC),负责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国家电源开发公司EPDC和原子能发电公司JAPC的装机容量均在200万千瓦以上。此外,日本还有一些县营电力公司和发电公司,有点像中国的县级农电公司。
 
  为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运行,1958年日本成立了由九大电力公司组成的类似于中国中电联的“中央电力协议会”,主要负责各公司间的运行协调工作和研究共同发展计划,并下设“中央给电联络指令所”。该部门如同中国的电力调度中心,主要负责跨地区的电力调度工作。除中央协议会外,电力协议会还设有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地区协议会。
 
  管理电业的政府部门是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类似于中国发改委,主要是依据电力事业法负责颁发电厂建设许可证,制定电力管理规章和制度,审批电价调整方案,协调燃料供应和电力平衡问题等。
 
  二、日本电力自由化改革
 
  由于日本地价昂贵,一次能源依靠进口,加上国际汇率的影响,这些因素相叠加造成日本电力成本过高,与国外的电价差距过大,日本电价在OECD国家中是最高的。
 
  1994年,日本国内以企业界为代表要求解决电力成本过高和缩小国内外电价差距。在全球各国电力改革潮流的影响下,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开始尝试电力自由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引入竞争,放松管制,降低电价。
 
  随着电力自由化改革的启动,日本的能源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3个E”,即EnergySecurity(确保安全的能源供给)、 EnvironmentalProtection(环境保护)和EconomicGrowth(经济的持续成长)的基础上增加了第4个“E”,即 Efficiency(提高效率)。
 
  总体来看,日本的自由化改革首先于1995年12月在发电侧实施了趸售(批发)自由化改革;之后又于2000年3月在售电侧确定了零售供电的参与条件,并进一步实施了对用户的零售自由化。
 
  日本从发电侧和售电侧入手启动电力自由化改革对我后来提出要在中国进行“放开两边,管住中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和中国应当组建售电公司有很大的启发。日本的改革措施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方面:
 
  (1)发电侧的自由化改革主要是指发电市场的趸售自由化,起始于日本《电力事业法》的首次修改。1995年,日本首次修订了1964年颁布的《电力事业法》,并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主要内容包括:放开发电侧市场,引入独立发电商(IndependentPowerProvider,IPP);在电力批发市场引入竞价机制。具体的措施有以下两点:
 
  ①引进独立发电商IPP,增加发电侧竞争。电力公司对新建电源项目,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筹措电源。该招标制度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参加投标的电源是指在7年以内开始运行的中小规模的火力电源;第二,供电规模超过1000千瓦,供电期间在 10年以上或者供电规模超过10万千瓦,供电期间在5年以上;第三,电力公司招标时,提示上限价格(可回避原价);第四,电价等其他供电条件事后须呈报通产大臣。电力公司对IPP所生产的电源须按照合同规定实行全部趸售。原则上独立发电商IPP不能供电给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owerProducerandSupplier,PPS),这一限制一直到2012年1月经济产业省才予以放宽。此外,独立发电商IPP也不能直接供电给用户。
 
  实际上,日本的独立发电商IPP主要是有经营自家用发电厂经验的大企业比如炼铜、炼油企业投资的,主要是因为日本独立发电商IPP的建设资金是由母公司筹资或担保筹资的,而大企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建厂、资信等级高,因而可以获得相对优惠的融资条件。
 
  ②放宽对独立发电商IPP利用电力公司的输电线向其他电力公司送电的“趸售上网”的限制。规定独立发电商IPP可以利用电力公司的输电线向其他电力公司送电,只需支付大约为2.7日元/千瓦时的过网费。若电力公司不恰当地拒绝趸售上网的申请,通产大臣有权命令上网。
 
  (2)售电侧的自由化改革。1999年,日本出台了第二次修订的《电力事业法》,并于2000年3月21日正式实施,由此开始了售电侧的自由化改革。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改革:零售供电和用户的零售自由化。
 
  ① 在零售供电方面,主要是设立特定电力企业。其规定,拥有能够满足供电地点用电需求的发、输、配电等设备并能提供比负责该区域供电的电力公司更好质量服务的 “特定电力企业”可获得通产大臣的批准,对某一“特定的供电地点”负有供电义务,而电力公司不再对该地点负有供电义务,但当因设备原因电力不足时,可根据获得通产大臣认可的“补充供电合同”由区域电力公司提供备用电力。
 
  ②用户的零售自由化改革主要是指大宗用户可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供电商。大宗用户是指从电力公司的特高压线路受电,并在1个用电地点(1座建筑物或1个厂区内,也可以是相邻的几家工厂、业务关联性较高的区域)所使用的最大电力原则上为2000千瓦以上的用户,但冲绳是从电力公司的60千伏以上的输电线路售电的用户。这些用户的用电需求定义为“特定规模需求”,约是10家电力公司售电量总额的30%。
 
  为了增加售电侧的竞争,与客户的“特定规模需求”相对应,日本设立了“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PowerProducerandSupplier),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电力零售商”,从事电力零售业务,与电力公司竞争,争取终端客户。自由化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力公司或者电力零售商向其供电。
 
  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主要是拥有自备电厂的钢铁企业、石化企业等大型企业,其电源筹措只有少量自供,主要来自外购。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可以向10大电力公司购电,也可以购买自备电厂剩余电量。
 
  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无自己的电网,因此需要利用电力公司的电网向自由化用户供电,这是它与特定电力公司的一个区别。为了保证电力公司和特定规模电力企业 PPS在零售市场上的平等竞争,日本制定了上网托送制度,即要求电力公司以过网税的形式拟定过网费并呈报给通产大臣。过网费由各电力公司自行设定,要保证收回必要的成本,同时又使所有公司公平使用输电线路。
 
  实际上,独立发电商IPP与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有很大的区别,如表6-1所示。
 
  除此之外,日本还有一类电力实体,即企业自备电厂,其电源主要供自己使用,剩余电源可以卖给10大电力公司,也可以卖给PPS。但企业自备电厂出售电源没有采用竞标形式,而是通过签订合同进行的。
 
  改革后,日本形成了6大电力实体,包括电力公司(10个)、电力批发公司(EPDC、JAPC)、独立发电商(IPP)、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特定电力企业以及企业自备电厂。日本改革前后的电力体系对比如图6-1所示。
 
  三、日本电力考察随想
 
  对于日本的电力考察,我感触最深的有两点:第一,日本的全国联网只为事故时相互支援,是一种“手拉手”的弱连接。日本现有九大电力公司,虽然形成了全国联网(冲绳除外),但其联络仅限于发生事故时手拉手支援,并未从形成统一电力市场的角度去考虑。这是因为日本发电燃料的95%都是依靠进口,而日本的电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运输条件相似,各地区间的资源禀赋差异不大,这样的能源资源状况决定了日本不需要全国联网配置资源,各区域间的联网主要为事故支援和互为备用,没有跨区域大规模送电的意图,仅是在彼此困难时给予友谊帮助。与此同时,日本全国九大电力公司的最终用户消费电价基本相似,都在20日元左右,折合人民币1.4~1.5元/度电之间。所以,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日本四个岛屿之间虽已实现联网,但跨岛之间、跨电力公司的联络线之间仅是30万千瓦左右的容量,他们从来就没从把日本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角度考虑全国联网,仅是九大电力公司在协商基础上画地为牢,彼此在困难时给予友谊支援。
 
  第二,日本电力体制改革仅仅是“走过场”,流于形势,并没有实质性的变革,改革进程非常缓慢。日本虽然实行了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但其只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分别引入了独立发电厂和一些特定规模电力企业,同时由于日本人骨子里认为全国联网未必一定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电网公司,其现有的九大电力公司体制非常好,因而九大电力公司垂直垄断的大格局根本难以打破。所以其本身决定了从2000年3月21日开始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允许新的竞争者进入电力市场,但仅仅是做样子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说,不论从市场化还是从与国际发达国家“厂网分开”的大趋势看,日本电力工业体制的改革仅仅流于形势。
 
  就发电侧来说,独立发电商参与竞标的只有300万千瓦,只占日本全国总装机容量2.53亿千瓦的1%;从售电侧来看,即使日本的经济产业省采用强制措施推进电力市场开放,拿出销售电量的30%作为开放市场中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的比例,但只有2%~3%的用户更换了供电商。三菱商社子公司“宝石电力”属于特定规模电力企业,2000年虽获得了13个合同,但总容量只有6万千瓦。大用户的范围也非常小,经济产业省仅以大藏省(类似于中国财政部)的一座办公大楼和一所中学作为试点。此外,直接供电给电力用户的特定电力企业开始也只有两家。
 
  因此,日本电力体制改革仅仅流于形式,并没有实质性变革。
 
  其结论是:第一,日本全国联网,但采用九大公司体制,它想说明的是全国联网未必一定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电网公司。第二,日本的电力体制在九大公司分制的条件下没有改革冲动,仅仅出于应付,以拿出很少比例作为新规引入电力竞争者的姿态,其实其骨子里认为现有九大电力公司体制非常好。第三,在日本九大电力公司民营化的体制下,其推进改革进程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意志,比中国国电公司体制改革的推进还要艰难。第四,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一方面,日本认为现有的电力体制很好;另一方面,日本只能严格遵守现有的电力体制模式。我认为,这是一种以地域划分电力公司领地的模式,若从行业划分,即厂网分开的角度看,他们认为电网是没有人会投资的,因为电网利润非常低。就这一点来看,本次调研我们向中部电力和九州电力索取了电价构成表,据表中数据显示,他们的电源电价占到整个电价的53%~56%,而电网部分相对较低,这也是九大电力公司所说的,在现有电力体制下,没有人愿意去建电网,因为电网是非常亏损的,这样的回答和中国国电公司体制内厂网问题是相同的。为什么在欧洲发达国家能实现厂网分开,而在中国和日本却分不开呢?既然亏损,为什么九大电力公司还要揽住电网不放呢?这就是我们要提出和应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尽管我们抨击日本电力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而且从表象上看,这样的电力体制绝不能搬到中国,如果形成了以集团或以省画地为牢的电力体制,问题将非常多。与日本电力进行比较我们还会发现,日本九大电力公司的联网主要用于救急,他们并没有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要原因在于日本发电燃料的90%都是依靠进口,而日本的电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这是从最小成本的角度考虑,由于上述现实导致了日本原材料的进入受国际燃料价格的影响非常大,不管是煤炭还是石油,他们都必须进行必要的储备,而这一价格对沿海城市的电源来说是没有差别的。所以,我们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希望看到日本九大电力公司体制是否带来了市场竞争和竞价上网,如果结论是没有,日本九大电力公司模式是加剧了区域分割,互相礼尚往来,谁也不占谁的地盘,则这种公司文化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我们要考虑到日本电力体制的模式,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同一性导致了电力市场电价从垄断的角度趋于平均的必然统一。决定电力公司电价的第二个原因是固定费用,即各种各样的设备费用也是统一的,这就决定了日本电力公司电价趋同的80%~90%的因素是同样的,其余的管理费用和人工费用可通过强化和优化来达到有限竞争的目的,但都是极为有限的。
 
  然而由于日本传统的文化观念和中国东方文化很相似,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地盘,不希望被别人打破,即礼尚往来,手拉手地互相帮助,而没有从市场满足消费者最大利益角度考虑,即电力市场的开放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于日本电力体制的构造模式只能是拭目以待。当然,我们分析了日本能源结构的特殊性,目的并非谈日本的管理模式不可取,就中国情况来说,与日本有很大差别,首先体现在资源配置上,中国资源非常丰富,如煤炭等,因此“西电东送,北电南调”的格局将是我们研究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石。对目前日本的电力体制来说,如中部电力公司去年毕竟有1200亿日元的利润。
 
  其实,在日本电力体制不可取的背后,主要应从经济角度发现其真正的原因,日本没有形成电力市场的电力场,它们的平均电价基本接近,在等电价的条件上不可能形成以竞价上网为目的的大规模交换电量。因此,日本电力体制存在很多问题,改革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变化,有意思的是,似乎日本人民对1.5元/度电的价格并没有感觉很贵,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判断。
 
  对日本电力公司的看法,我的结论是:分割体制问题很多。

      关键词: 电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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