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放开后,零售商将如何争取用户

2016-01-06 来源:本站编辑



  九号文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路径,其中售电侧改革作为“两头”之一,一直备受关注。售电侧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优化配置的、灵活的售电市场,售电商和终端用户之间的自由选择,则是市场“活起来”的根基。本文分别从售电侧和用户角度,来探讨市场初期零售商如何争取用户。

  零售商的策略

  九号文已明确将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未来售电侧将实现价格双轨制,以分步推进售电侧放开。借鉴国外经验,预计在市场放开初期,零售商的准入门槛一旦确定,各方参与主体将跃跃欲试,都希望抢占先机,争得一席之地;而同时,国内电改尚处于萌芽阶段,公平、开放的售电市场配套机制尚未完善,例如供电不平衡成本的分摊问题、现货市场的价格响应问题等,导致新进来的零售商在市场放开初期的运营成本相对较低,这都将引发零售商之间的第一轮价格战。

  预计,售电侧放开初期,价格将是吸引用户的关键,但当售电市场逐渐成熟,竞争更加激烈,成本更加透明化,用户将更期待差异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零售商的经营策略也将从价格竞争转向细分目标市场、实施差异经营、提高服务品质、建立战略联盟等。

  例如,英国主要是通过提高电源效率,促使发电成本下降,进而降低售电价格。英国自1990年开始电力工业私有化,成为全球最早开始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之一。1998年英国政府引入电力零售市场,允许用户自由选择零售商。一时间,各方资本纷纷涌入零售市场,新进入的零售商为抢占市场,争夺客户,纷纷压低售电价格。

  回看英国售电价格的历史数据发现,1998年后,英国售电价格持续7年走低,主要原因是一次能源价格下滑,但仍能看出1998年后,零售商的购售价差在明显缩小,单靠买、卖电赚钱的利润空间受到了挤压。在1998-2006年间,英国以天然气、燃煤发电为主,核燃料发电次之(图1)。对比英国各类燃料价格指数发现,在此期间,固体燃料的价格指数在缓慢上升,天然气的价格指数先是维持不变然后逐渐走高,而售电价格与一次能源价格走势大体相近,但在1998年售电侧放开后,售电价格以更快的速度下降,售电价格与一次能源的价格差距明显缩小。

  零售商的竞争策略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创新的结果,但国外成熟的案例仍然可以给人以启发。英国零售商的竞争策略就比较多样化。首先,他们会提供丰富的价格套餐,适合于不同用户的用电特征和预算安排;其次,他们在卖电的过程中会营销环保主张,依托于绿色能源和技术指导,让用户更加高效地使用能源;最有盈利价值的是零售商提供的各种打包服务,例如将卖电与供热、供冷系统维修打包,通过增值服务获取更多的利润,再比如在套餐中加入忠实用户的奖励计划,以增加客户粘性等。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政府其实一点也不用担心零售商想不出好点子,只要环境适宜,创新就是内生的。但如果你是零售商,那建议提早布局,短期来看,控制成本、市场调研、人才储备是第一步;长远来看,战略联盟、组织优化、产品多样、服务个性都是可以探索的。

  用户的培育

  如果没有用户的市场选择意识培育,那么零售商之间“你争我抢“的竞争只会成为”独角戏“。

  在售电市场放开初期,甚至在放开前,政府通常会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例如组织开发相关宣传网站、在电视、广播频道和公共场所投放宣传片、与社交网站进行合作等。目的是让用户了解为什么要重新选择零售商;从哪些渠道可以获悉零售商的真实信息;零售商能提供哪些服务内容;零售商的报价模式是否有适度标准可参考;如何从众多的零售商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零售商和售电服务;转换零售商之后可能会有怎样的改变;用户的正当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应如何维权等等。

  市场意识的培育除了有政府或电力主管部门外,也可以是最先进入的新型零售商来推进,但通常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和时间。例如,美国德州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puc)在电力零售市场建立的初期就“前期电力消费选择意识”的普及做了很多工作,向用户宣传德州电力零售市场的基本情况和用户关注的问题,并组织开发了powertochoose.com网站,以方便用户查询不同零售商的信息、不同售电方案,也可在线便捷地转换零售商。puc从1999年开始普及工作,措施得当,推动有力,成效显著,2000年德州居民用户普及率达15.3%,2001年3月这一数字上升到23.3%,而到2001年8月上升到34.3%,2002年8月达到62%;2002年,德州商业用户有55.2%表示熟知售电侧开放竞争。德州电力消费选择意识普及的案例在国际上是成功的个案,背后需要有强大的政策、专业团队和资金的支持。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售电侧普及进展都不尽人意。法国2000年开始放开20%的大用户进入市场,2007年放开全部用户,此时用户的普及率才35%左右,2007-2013年期间进一步开展推广工作,7年的普及效果是法国熟知售电侧放开竞争的用户比例仅从35%上升到53%(详见图3)。

  用户首先要知道为什么要玩、怎么玩、玩了会有什么影响,然后才会有可能互动,但反过来,知道了这些,就一定会参与互动了吗?其实也不然。实际上,即便市场意识得到了很好地培育,售电市场充分竞争,用户也不一定都会选择转换零售商,转移也只是少部分人的事,因为有时候不改变也是最优的选择。

  德国1998 年开始对所有用户开放售电市场。到2013年,用户的可选择的已经非常丰富了,终端用户在每个网络区域平均可以选择97个供应商(不考虑关联公司),家庭用户可选的供应商数量平均为80个。用户信息的获取、合同的转换也非常便利,一个电话或在线按个enter就可以解决。在零售商竞争如此激烈,用户选择如此众多、便利的市场上,2013年德国居民用户转换率仅为7.8%,居民用户电量转换率为8.6%。2006-2013年间,德国商业和工业用户转换率平均每年仅12%左右,包括同一零售商下的不同合同转换和不同零售商之间的来回转换(见图4),其中年电量大于2gwh的用户转换率居中,为11%,年电量在10mwh至2gwh的用户转换率最高,为14.0%,而年电量较小的客户转换率最低,为7.8%。电量大的用户对价格更加敏感,在售电市场中更加活跃,而电量非常大的用户,作为零售商的主要创收来源,零售商们可能提供了更优惠的价格或更专一的服务,以增强客户粘性。在一来一往的相互选择下,造就了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英国也是最早放开售电市场的国家之一,但2014年电力用户的转换率也仅为11.1%。

  用户转移率不高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为原有零售商已经提供了较为满意的服务;有些是因为原有零售商提供了差异性较大、个性化较强的服务,用户已产生了较强的客户粘性;有些是因为用电成本占生活总成本或生产成本的比例较低,所以对价格不是很敏感;还有些是因为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不同零售商之间价格差异较小,不足以激励他寻找新的零售商等等。

  国内现有的电力消费体制相对固化,用户(尤其是普通居民用户)已形成多年的电力消费惯性,对传统零售商的满意度较高,要想培育售电市场,使零售商和终端用户有个良好的互动,首先一个很重要的功课就是对用户侧意识的培育,而目前这门功课才刚刚开始。

  当用户的选择意识得到了培育,主体多元、份额均衡、有序竞争的售电市场逐渐形成,所有用户将会得到真正地选择权。作为竞争充分的市场,价格会反应市场信号;作为理性参与者,用户会做出自身效应最大化的选择。

关键词: 核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