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引导和督促各子企业纪委书记坚守责任担当,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及“下级纪委书记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考核为主”的要求,8月24日,股份公司纪委制定印发了《企业纪委书记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暂行)》。
子企业纪委书记履职考核评价以股份公司纪委考核为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以人为本、激励约束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将纪委书记个人履职考核情况与述职评价结合起来,按照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对纪委书记“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效果如何”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纪委书记年度绩效薪金等挂钩,并作为奖惩依据,做到日常表现有反映、考核评价有标准、选拔任用有依据。
《考核评价办法》规定了考核评价的原则、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明确了纪委书记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设置了9大类41项的纪委书记履职考核评价指标,细化了8个方面的述职内容,内容涉及监督、执纪、问责、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等多个方面,并以表单化形式逐项量化,保证考核结果可追溯、可检查。
《考核评价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强化对子企业纪委书记的考核与管理,使各级纪委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