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光伏+储能”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电缆网

  作为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储能对新能源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互联网兴起以及弃风、弃光等问题的凸显,储能在新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应用愈发受到重视。

  作为新兴产业,储能在我国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现阶段缺少与储能相关的政策体系和价格机制,但我国政府部门对储能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在逐年加强。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在“推进能源科技创新”这一章节中,储能同时被列入了“9个重点创新领域”和“20个重点创新方向”。这是我国首次将储能作为重点列入国家级能源规划性文件。

  2016年,储能在国家能源和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中更是高频词汇。尤其是国家已经发布的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都将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列为“十三五”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大容量和分布式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将为储能在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等领域的拓展应用提供支持。2016年,我国首座商业化光储电站———格尔木时代新能源5万千瓦光伏电站成功并入电网投入运行,这标志着“光伏+储能”新时代的到来。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将达到2.5万亿元。有专家表示,储能产业和分布式光伏等细分领域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领域最具爆发力的产业。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安装成本已普遍低于10元/瓦,随着分布式光伏与储能技术的成本不断下降,“光伏+储能”将有较大发展空间。

      关键词: 光伏,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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