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展再迎政策杠杆,融资难变现难仍是困扰

发布时间:2017-01-05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临近年末,分布式能源迎来一系列利好政策,国内分布式光伏有望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和0.85元,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和0.13元。

  但为了鼓励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的发展,对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不作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维持0.42元/千瓦时不变。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在新政策的指引下,能源发展向分布式转型是大势所趋。不过,“融资难、变现难”目前依然是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大痛点。

  一位光伏企业高管表示,虽然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资产是目前的分布式的主流,而从长远来看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才是真正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但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存在更加依赖于用电主体的资质;相关各方互相不信任;缺乏行业共同认可的标准化体系;相对集中式电站规模小,太过分散;整个生命周期长达25年,运营周期过长。

  “由此导致发电侧和用电侧的信息不对等,严重影响了规模化发展。”上述光伏企业高管表示。

  以金融机构为代表的电站资本方则表示,由于还款来源来自于用电主体,导致在资产风险评估中不得不引入对该主体的评估,而这才是分布式光伏资产证券化遇到的最大难点,同时也是分布式光伏这类资产被金融机构等财务投资人广泛认可的难点之一。

  分布式光伏专业化平台光伏亿家创始人刘昶在2016分布式光伏项目退出机制及资产证券化高端峰会上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资产证券化的最终方向是实现“真实出售”。就是通过法律上风险与原始权益人互相隔离的特殊目的实体(SPV)实现资产的“出表”,这也就意味着实体资产及实体企业的融资真正实现了“去主体化”,实体资产从一种“难以变现、分割、流通的专有资产”变成了“可变现、可分割、可流通的通用资产”。

  “这也就意味着,分布式光伏要在全国范围内迎来规模化发展,资产证券化是未来的必然方向,而要实现这个目标,资本的财务“退出”机制就成为重中之重。” 刘昶认为,没有资本的自由流通,就没有分布式光伏在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发展。

  招商银行产业基金是第一个吃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退出这只螃蟹的人。招商银行产业基金负责人成佳俊在峰会上称,通过与光伏亿家进行深度合作,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项目从融资到财务“退出”。

  成佳俊称,为了保障这个“退出”,光伏亿家通过推出“互联网+”平台模式,在新模式下,每一个进入该领域的托底方都将在一套科学而严谨的标准化体系鉴证下完成对项目的开发、承建及运营,大大降低了托底方的风险,彻底破冰分布式光伏所遭遇的信任难点,让那些质量好、收益有保障的优质电站真正成为资本市场上的交易主体,从资本端打通分布式光伏模式创新,分布式光伏项目成为随时能够变现的硬通货,进而迎接分布式光伏的全面爆发。

  储能大咖宁德时代总裁黄世霖认为,光伏+储能或是分布式光伏之后的又一风口,潜在市场容量在万亿级以上。“储能的加入将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要补充,“(储能)可以有效提高光伏电源稳定性,最大限度的提高自发自用分布式的经济效益,参与削峰填谷,大大提高电网对于光伏电的友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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