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收即将来临 环境监测/固废处置迎发展良机

发布时间:2016-09-19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草案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的排污费改成环保税。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此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国务院等部门均提出要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2015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目前草案已经经过人大初次审议,在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意见中,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第一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法律草案,我们认为环保税落地速度有望加快,年内有望出台。

  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危废税额高达1000元/吨

  草案中提出环保税与现行排污费征收对象衔接,纳税人为排污费的缴纳人,征收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二氧化碳由于争议较大,暂不列入征收范围。将现行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1.4元,固废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其中税额最高的危废达1000元/吨,噪声按超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同时赋予各省市根据实际环境承载能力调整税额的权利,其中7省市的的大气和水的排污费标准已显著要于最低标准。

  提出免税和减税情形,税务与环保部门合作,管理更加完善

  草案规定了5种免税情形:1)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规模化养殖除外);2)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由于已征税,因而免税;3)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达标的企业免税(工业废水除外);4)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废免税;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为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排放物浓度低于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保税。对于税收征管采取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依法对污染物检测管理即环保认定、税务征收的模式,两部门合作,管理更加完善。

  环保税收入预计每年超千亿元,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

  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其中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总体来说,征收标准和征收率都偏低。此次环保税把排污费作为税额下限,环保税收入将会更高。税务总局仅基于大气、水两种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假设实现80%征收率时,环保税收入约365.24亿元;我国工业固废年产量超过32亿吨,其中危废超过7000万吨,假如分别按15元/吨、1000元/吨的税额、50%的征收率来算,仅固废的环保税年收入将达584.75亿元,再考虑噪音污染,预计每年征收环保税将超过1000亿元。

  环保税的征收将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1)环保认定、税务征收将有效解决地方政府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支付与部门干涉等问题;2)税收加大将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投资,提高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3)征收的环保税将为环保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也为环境治理提供了资金支持。

  环保行业迎发展良机,重点关注监测和固废板块

  环保税法即将落地,环保行业有望迎来发展良机。首先最先直接受益的是环境监测板块,因为征税要有监测数据,需要安装监测设备或者第三方监测服务,推荐华测检测、聚光科技等;其次,固废年产生量大、危废征收税额较高,固废板块有望超预期,推荐金圆股份、东江环保、盛运环保、中国天楹、润邦股份等。维持行业“推荐”评级。

      关键词: 节能环保,环境监测,固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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