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获通过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电力网

  8月28日至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9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下称《核安全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核安全法》共分8章,总计94条,重点内容包括规定了确保核安全的方针、原则、责任体系和科技、文化保障;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资质、责任和义务;核材料许可制度,核安全与放射性废物安全制度等。还明确了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制度,核事故信息发布制度,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出惩罚性条款等。

  《核安全法》的亮点可用四个“严”来归纳: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法律规定,罚款最高罚到500万。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很多条款除了惩罚企业外,对企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设定了罚款,罚个人收入和工资。此外法律对核损害赔偿制度做了规定。核设施运营单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不管有没有过错,只要发生了核事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比如战争、武装冲突,在其自身很难控制的情况才不承担责任,重大自然灾害都没有排除在承担责任范畴之外。

      关键词:区块链, 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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