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叫停4300亿煤电项目 涉及11省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电缆网

1月1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大范围叫停新建、在建煤电项目,涉及11省。

据悉,新疆、内蒙、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等西北区域六省,华北区域的山西,华中和华东地区的河南、山东,华南和西南地区的广东和广西收到了统一命名为《关于衔接某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

据统计,国家能源局叫停的上述煤电项目共计101个,包含自用煤电项目、纳入规划但尚未建设的项目、核准在建项目、上大压小项目、远距离输电配套煤电项目、煤电基地项目等六种类型,涉及的总投资额约在4300亿元左右。

政府部门大力叫停煤电项目和2015年煤电项目疯狂上马脱不开关系。

2014年火电站的核准权下放乐坏了地方政府。2015年煤电项目核准量大大超过“十二五”前四年的平均量,当年煤电新增装机5186万千瓦,同比增长7.8%,为2009年以来投产最多的一年。

为了应对煤电项目的井喷式上马,2016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上述多个文件叫停部分煤电项目。

2016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提出对电力冗余省份的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

同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全国32个省市区中,除江西、安徽、海南三省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结果为“绿色”,湖北为“橙色”外,其余28个省市均为“红色”。红色即为存在电力冗余或政策不允许的新建煤电项目,建议地方政府暂缓核准煤电项目,企业慎重决策项目开工。

2016年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宣布“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煤电项目”,吉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九省(自治区)的15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被取消,共计1240万千瓦。

2016年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275号),要求纳入规划尚未核准的煤电项目暂缓核准;已核准但开工文件尚未齐全的,暂缓开工;外送电力的煤电基地建设规模要缩减。

资料显示,到2020年煤电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要调降四个百分点,至55%。要达到这一指标,“十三五”期间将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截至目前国家能源局两次叫停的煤电项目已经接近1.2亿千瓦。

      关键词: 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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