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所系 共享发展 ──共享发展理念下的“十三五”能源

2016-03-04 来源:中国电力报

   共享发展是我国首次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为落实好共享发展理念,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提出了精准的发展目标:能源发展必须把解决落后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能问题放在首位,必须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贫困地区的发展建设放在首位,以能源发展带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提高普遍服务水平 促进能源共享发展
 
“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全国能源工作会上表示。
 
“十二五”期间,能源电力行业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精准扶贫、对口扶贫,帮助人民群众走上共同致富路;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的优惠政策……成绩是显著的。加大扶贫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能源发展成果,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行业追求的更高目标。
 
“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应坚持惠民利民,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能源发展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将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表示,“十三五”期间,要把能源共享作为能源建设的重要任务,确保城乡居民均享受到能源普遍服务;加快农村能源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能源供应。“实现分布式能源技术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在边远贫困地区的共享,把发展分布式能源作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之一。”
 
为全面实施能源民生工程,增进共享发展新福祉,2016年,国家能源局决定全方位支持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加大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新建能源开发项目、开发基地和输送通道,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安排。加快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光伏扶贫三大能源扶贫工程。统筹出台扶贫优惠产业政策,研究特殊地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和水电利益共享机制,让贫困地区和群众更多受益。
 
  促进体制机制改革 发展能源共享经济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共享能源发展成果与有效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亦关系密切。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发展能源电力共享经济,保障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在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发展能源电力共享经济方面,要通过市场化改革,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促进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用的绿色能源发展新机制。”杨昆表示,通过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促进智能电网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移动终端等相互融合,在有条件地区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
 
能源扶贫不仅体现在点对点的精准扶贫上,也体现在让广大边远贫困地区共享电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的现代文明和用能方面。
 
用电问题关系到无电地区人民生活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无电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彻底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是能源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具体体现。“十二五”期间,能源电力行业攻坚克难,全面解决了最后3.98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让光明普照人民群众。
 
不仅用上电,还要用好电。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强孤网地区联网,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让城乡百姓共享电力发展成果。同时,为确保用气高峰期民生用气,2014~2015年采暖季,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专项监管,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用能需求不断提高,让人民群众共享能源电力发展成果还需要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式。
 
“要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仅要消除边远地区的能源贫困,还要按照普遍服务的原则,提高贫困地区的能源服务质量。”李俊峰表示,将智能电网建设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互联网和物联网建设相结合,全面发展能源电力共享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预计总投资7000亿元以上。
 
国家能源局全面部署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原则,完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监管制度。2016年,计划在8000个贫困村通动力电。
 
与此同时,全面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研究出台鼓励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提升城镇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和整体服务能力。2016年,计划安排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1800亿元,并积极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

      关键词: 电力,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