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发电公司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20-02-02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谭灵波

  中国电力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湘潭发电公司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实现。近日,该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三总师、各部门、各党支部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此次签订的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容以及考核管理等,对各责任人提出了五个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协调、督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华银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及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是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是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上级和公司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等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念好“紧箍咒”,规范从业行为,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员工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所在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生产经营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办事程序,夯实各项基础管理。

  四是要加强教育引导,带头践行“廉洁于心、监督于行”核心理念,按要求做好重大节日“四风”教育提醒,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廉洁从业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资委纪检组“15个严禁”和集团公司党组“五条禁令”以及集团公司、华银公司和公司“28条”规定。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规定,夯实日常监督管理。

  五是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党性修养。把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和上级规章制度,融入到日常学习工作中。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不发生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行为,确保分管范围不出现审计要情,不发生各类报表及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不出现影响公司形象的事件。

      关键词: 湘潭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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