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宗海公司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得”规定 加强七项费用检查

发布时间: 2019-11-04   来源:中国电力网  作者:陈怡新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司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日前,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依据《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四个一律不得”》《国电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七项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及《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七项费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2019年度9月份“七项费用”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阳宗海公司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按照上级要求,监察审计部通过查阅相关登记台账、财务凭证等资料,坚持每月对公司七项费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月度《七项费用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从2019年下半年起,阳宗海公司遵照“上级单位人员到下级单位一律不得接受宴请;下级单位一律不得超标准接待上级单位人员;内部单位之间一律不得相互宴请;上级单位的人员到下级单位公出时下级单位领导一律不得到机场、车站迎送”的“四个一律不得”规定,规范七项费用使用,杜绝违规及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发生,切实提高公司七项费用管控水平。

  接下来,阳宗海公司将继续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四个一律不得”规定,做到紧盯“四风”问题不停步。

      关键词: 阳宗海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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