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发电公司:举办预防渎职犯罪 助力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作者:徐永龙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中国电力网

“2016年11月24日,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倒塌事故,丰城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该工程的施工方、监理方、项目方等9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2日,为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工作职务犯罪发生,福建华电永安发电公司邀请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罗华梁,为公司班组长以上生产管理人员做了安全生产领域预防失职追责专题讲座,以上就是讲座一部分内容。

讲座中,罗警官紧紧围绕“预防渎职犯罪,助力安全生产”的主题从职务犯罪预防的角度进行宣讲。宣讲分为四大部分,一是渎职、失职犯罪的基本认识;二是生产安全事故易涉及的刑事犯罪;三是国企渎职、失职罪的易发环节;四是预防渎职、失职犯罪的对策。

此外,讲座例举多起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如:2015年2月4日,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动力厂污水处理站在清洗检修中和调节池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致死事故5人全部死亡,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的案例。

除此之外,罗警官还从企业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及的几种罪名进行论述,深入浅出地为大家阐述了当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充分运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性质和特点,对犯罪产生的原因归类为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国企工作人员对失职、渎职犯罪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内控管理制度缺位及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原因;三是内外监督失力,成为国有企业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四是国有企业的行业特质,成为职务犯罪高发的客观原因。

同时,对如何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了四个方面预防对策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企管理层次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警示教育讲座,该公司员工认识到做好预防失职渎职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国有企业,只有不断完善管控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监管,做到履职到位,才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关键词: 永安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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