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发电公司“四不为”机制推动物资管理廉洁用权

作者:高丕俭 发布时间:2017-06-13   来源:中国电力网

  物资采购部门是一个特殊敏感部门,采购员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企业与供应商双方的经济利益,有权力就有风险,今年以来,永安发电公司“四不为”机制推动物资管理廉洁用权,防控廉政风险,远离职务犯罪。
  “不愿为”。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清廉、公正、自律成为采购人员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的行为准则。通过签署《廉洁承诺书》,让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规范行为,承诺践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违规必处罚,营造良好的遵章守纪氛围。
  “不易为”。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凡是权力运行的领域都有制度管控,做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岗位轮换,避免主要采购人员长期因同一业务单一交往供应商而导致商业贿赂现象发生,同时岗位轮换也利于熟悉更多岗位业务知识,利于长效管理。
  “不能为”。物资采购部门内部加强员工的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协助纪检部门的监督,落实监督责任。严格采购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严禁采购人员工作时间之外与供应商私下接触,遇事按程序逐级申报,力求关心采购人员8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时时关注其8小时以外做什么。
  “不敢为”。在物资采购、招投标及废旧物资处置中,对于营私舞弊,与供应商串通一气,透露招投标信息,收受他人钱财好处的,一经发现,严格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和干部考核标准处理,通报、调离本岗,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词: 永安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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