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永安发电公司印发1号文件 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作者:徐永龙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中国电力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推进“强基”工作,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安全生产任务,1月19日,福建华电永安发电公司印发安全生产1号文件,即《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的通知》(永电安〔2017〕1号)文件。

该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指出,2017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站在“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高度,时刻牢记“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效益”,坚持问题导向,抓预防、重治本,以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从严治安”“上限处罚”,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强化履职,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以扎实开展,切实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为建设永电幸福家园筑牢安全基石。

该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目标,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控制轻伤和内部统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供热和火灾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灰坝垮坝、漫坝,水淹泵房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设备非计划停运不超过省公司下达次数、一类障碍≤3次、二类障碍≤12次、实现3个“百日安全无事故“;争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争创福建分公司安全生产五星级企业。

该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提出,安全生产要落实“五个”保障措施,即: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的保证措施;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供热和火灾事故;设备非计划停运不超过省公司下达次数,障碍不超过年度指标的保证措施;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的保证措施;不发生灰坝垮坝、漫坝,水淹泵房事故的保证措施;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保证措施。

      关键词: 永安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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