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系统:落实案件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维权

发布时间:2017-02-20   来源:国家电网报

  规范案件管理 实现动态监管

  “2016年工作成效明显,提出表扬。请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国网蒙东电力总经理王国春在听取该公司经法部诉讼案件专题汇报时表示。

  去年,国网蒙东电力通过分级管控案件、分片包案督办、“说清楚”“回头看”、严管赔偿金列支等一系列措施,全面规范案件管理。在省、市、县公司三个层级分别建立与各级法院的沟通联系机制,对案件实施动态监管,案件管理呈现出“领导重视、全面统筹、集约精益、闭环管理”的特点,在降本节支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专业协同 “凡案必析”见成效

  1月10日,福建寿宁县供电公司就当地某企业拖欠电费事宜开展诉前分析,以诉讼方式主动维权,成功收回电费及违约金750余万元。

  针对该企业拖欠电费、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寿宁县供电公司启动诉前分析工作,营销部填写《诉讼案件起诉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律顾问经与营销部充分沟通,作出诉讼分析意见:拖欠电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建议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有效执行。经营销和法律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市公司法律部门同意后,该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收回电费及违约金。

  去年以来,国网福建电力开展案件诉前会商分析,进一步规范诉前分析工作。规范诉前分析流程和登记表文本格式,规范诉前分析程序,特别强调县公司诉前分析意见需报市公司审核,重大案件诉前分析意见需逐级上报省公司审核。

  去年,国网福建电力新发诉讼案件212件,各类案件均落实诉前分析工作要求,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凡案必躬” 提升案件处理效果

  去年9月2日,江西安远县法院开庭审理唐某诉安远县供电公司财产权纠纷一案,赣州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安远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庭参与旁听,并深度参与该案协调与处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唐某的诉讼请求。

  国网江西电力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出庭(旁听)应诉机制。明确要求所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出庭(旁听)本单位诉讼案件的审理,并组织本单位涉案相关部门人员旁听;重大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及省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旁听);本单位发生的诉讼案件,分别在发案和结案时在班子会上通报。

  去年下半年,国网江西电力各级领导干部出庭(旁听)20余次,有效推动“凡案必躬”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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