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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完成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市场化改革后首笔电力交易

国家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11-02 17:38:53  作者:李健

  本报讯 10月28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完成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首次交易,交易电量2.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439元/千瓦时,交易主体涵盖省内工商业用户、火力发电企业及部分风电、核电企业。其中,省内燃煤机组共成交电量1.42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4809元/千瓦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要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相应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辽宁省迅速落实电价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印发本地配套文件,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通过此次交易,辽宁省进一步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起市场化电价机制,迈出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保障冬季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将会同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及有关市场主体,不断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长效机制,持续创新交易模式,开发全新交易品种,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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