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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获核准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4-02-21 09:23:50

  2月19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5万k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4回;10kV出线16回;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9公里,双回路架设;110kV电缆线路长约0.1公里,双回路敷设;通信工程安装OPGW光缆长约33.8公里、ADSS光缆长约0.2公里;宋湖变内扩建110kV间隔2回。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9272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9117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即1854.4万元作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宿发改审批〔2024〕5号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宿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关于安徽宿州韩楼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宿电发展〔2023〕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宿州电网发展规划,为满足埇桥区北部褚兰等乡镇新增的用电需求,解决110kV栏杆变重载问题,提高区域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宿州供电公司。

  三、项目代码:2309-341300-04-01-763885。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5万k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4回;10kV出线16回;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9公里,双回路架设;110kV电缆线路长约0.1公里,双回路敷设;通信工程安装OPGW光缆长约33.8公里、ADSS光缆长约0.2公里;宋湖变内扩建110kV间隔2回。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9272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9117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即1854.4万元作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安徽经研院关于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3〕678号);2.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徽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75号);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13022023XS0008334、341301201800039);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5.宿州市文物局、宿州市交通局、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局、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武装部、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宿州线务局以及褚兰镇人民政府、曹村镇人民政府的关于宿州韩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选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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