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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实现充电桩电表业务当天“即报即装”

南方电网报发布时间:2021-05-14 00:00:00

  南网报讯 近日,南宁供电局主动与居民小区物业签订协议,将原有居民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资料精简至3项,最快可实现充电桩电表业务当天即报即装。

  一直以来,居民小区新能源车主在安装充电桩电表前需提供4份资料,即物业开具《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声明》、身份证明、车位产权证明和购车发票,而小区新能源车主自行去物业办理声明时需要至少增加2到4天的办理时间,如遇不配合的小区物业,新能源车主充电桩电表报装业务将陷入停滞。

  通过深入辖区内多个小区物业,南宁供电局了解到小区物业配合度不高或者不愿出具《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声明》的主要原因是担心新能源充电桩施工或安装不当造成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

  为此,南宁供电局以南宁市万科南区物业为试点,由供电企业主动牵头与物业签订《关于住宅小区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电表的协议书》及其附件,详细规定了新能源车主、物业公司、车企、充电桩施工方的权责关系,特别是安全责任。

  南宁供电局与对应小区物业签订协议备案后,该小区新能源汽车车主无需再到物业开具声明即可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电表业务办理,原有报装资料精简至3项。

  据统计,精简报装资料后,南宁市万科南区物业小区新能源车主均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表安装,最快可实现当天“即报即装”。

  目前,南宁供电局已积极与南宁市小区物业进行对接,确保南宁市所有小区新能源汽车车主均能实现充电桩电表“即报即装”。 (敬敏 欧阳丹 刘文泰 韩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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