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2019年1月1日,《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市和江苏省设区市中制定的第一部电力保护地方法规。

《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重点围绕构建电力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电力保护体系、平衡电力保护各方权益等内容进行制度创新。针对电力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创新法规规定,填补立法空白,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和电力企业为责任主体的电力保护体系。

《条例》顺应电力技术发展潮流,将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港口岸基供电装置、充换电站(桩)等新型电力设施纳入保护范围。《条例》还将电能替代、房屋拆迁中电力设施保护、剩余电流末端保护装置管理、电力需求响应、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安全保护等上位法未涉及的内容纳入保护范畴,力求消除“盲区”,实现保护“全覆盖”。

为推动《条例》切实落地,江苏泰州供电公司组建70多个送法小组,会同泰州市经信委、公安局和当地政府部门、相关村组和社区,利用元旦小长假,开展《条例》“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现场”活动。该公司将《条例》宣传海报张贴在重要电力线路经过的村组以及镇集市、鱼塘、大棚等周边区域,通过宣传折页、“一张图读懂条例”宣传册、漫画、微视频、海报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电力保护14项禁止行为。

主办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网站运营:北京中电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热线:400-007-1585
项目合作:400-007-1585 投稿:63413737 传真:010-58689040 投稿邮箱:yaoguisheng@chinapower.com.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证140522号 京ICP备14013100号 京公安备11010602010147号

《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作者:周明亮 王锦程  发布时间:2019-01-07   来源:电力网

2019年1月1日,《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市和江苏省设区市中制定的第一部电力保护地方法规。

《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重点围绕构建电力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电力保护体系、平衡电力保护各方权益等内容进行制度创新。针对电力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创新法规规定,填补立法空白,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和电力企业为责任主体的电力保护体系。

《条例》顺应电力技术发展潮流,将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港口岸基供电装置、充换电站(桩)等新型电力设施纳入保护范围。《条例》还将电能替代、房屋拆迁中电力设施保护、剩余电流末端保护装置管理、电力需求响应、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安全保护等上位法未涉及的内容纳入保护范畴,力求消除“盲区”,实现保护“全覆盖”。

为推动《条例》切实落地,江苏泰州供电公司组建70多个送法小组,会同泰州市经信委、公安局和当地政府部门、相关村组和社区,利用元旦小长假,开展《条例》“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现场”活动。该公司将《条例》宣传海报张贴在重要电力线路经过的村组以及镇集市、鱼塘、大棚等周边区域,通过宣传折页、“一张图读懂条例”宣传册、漫画、微视频、海报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电力保护14项禁止行为。

      关键词:电力, 江苏电力,泰州供电


稿件媒体合作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63413737

广告项目咨询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63415404

投诉监管

  •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电话:010-5868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