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为4960辆,各市县要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物流、环卫、邮政、机场、景区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结合实际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校车等领域的应用。
《通知》要求,2017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环卫、物流、邮政、机场用车、旅游景区用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2017年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或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同时,海南还将加快建设省直三大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公务租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