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控股子公司莱芜热电4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金融界网站

  【公告简述】

  2016年11月30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6年三季度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的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函》。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装机容量33万千瓦)自超低排放验收合格之日起(即2016年7月7日)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元。【相关公告】

     【公告点评】

     据初步测算,此次执行超低排放电价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约772.5万元,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近期处于60日均线上方平台区间震荡盘整行情中,市场资金关注度较低,公司当期基本面良好,但缺乏重大利好消息的催化,后市持续震荡调整概率较大,可适当高抛低吸摊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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