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巴黎协定》 专家热议“能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11-0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巴黎协定》11月4日正式生效,已有74个国家正式批准了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58.82%。

  对此,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全国政协资环委副主任解振华以“巴黎气候协定与中国能源产业发展”为主题作了主旨演讲。解振华表示,《巴黎协定》的正式生效,事关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安排,它的生效将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一步,同时开启了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

  聚焦《巴黎协定》

  在解振华看来,《巴黎协定》的实施将对中国产生巨大影响,将其付诸实践也会遇到不少需要克服的困难。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侯变化工作,“十二五”以来把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采取强有力政策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侯变化的能力,推动应对气侯变化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截至2016年9月,全国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达到1.2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超过了32亿元人民币。这些进展彰显了我国以实际行动应对气侯变化的决心。”解振华说,《巴黎协定》生效以后,世界目光将投向“落实行动”,全世界范围内将迎来考验各方能否兑现承诺、积极推动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的新阶段。

  泰山论坛主席、微能源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艾丰则表示,《巴黎协定》实施之际,能源革命既需要技术革命又需要体系革命,其中能源体系革命必须从中介体系入手,通过“互联网+”来解决能源问题,同时也要创造性地落实供给侧改革。

  莫新元也表示,当前正在北京肆虐的雾霾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了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责任,大家应该呼吁社会各界,为《巴黎协定》的实施“鼓与呼”,为促进解决全球范围内气侯变化“鼓与呼”,为节能环保工作“鼓与呼”。

  多重市场动力促“能源互联网”发展

  “发展微能源、建设微能源网,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是能够大行其道的大事。”政协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石军说到,发展微能源、建设微能源网,有利于保障能源供应,有利于保护环境,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加居民福祉,同时广大居民还能通过微能源开发利用使全球温降、环境改善,从而分享到良好的生态环境。

  华北电力大学输配电系统研究所所长、国家973计划能源专家咨询组成员张建华在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产业结构和能源分布不合理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微能源网,并逐步过渡到能源互联网。他表示,微能源网和传统电网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微能源网可以对分布式能源进行就地消化、就地平衡,同时也可以和大电网进行能量交换,因此微电网内部的控制和相关保护技术,和大电网相比有一些相应的区别。

  据石军介绍,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充分肯定了微能源网建设的重要意义,清晰明确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目的、原则和内容,并提出了微能源网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办法和制定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指导和支持微能源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配电研究所、能源互联网团标和国标起草人陆一鸣则表示,多重市场动力要求发展智慧能源,智慧能源需要从若干个微能源网或者区域能源网发展而来,如果这些网络可以通过市场准入条件的认可,就可以组成一个更大规模的能源互联网,进而组成全球能源互联网,这个过程应该是市场的选择。

      关键词: 巴黎协定,能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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