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保利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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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主业内容 |
调整后主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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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
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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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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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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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与制造 |
食品及相关包装制品加工、制造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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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食品贸易,粮油糖期货及物流 |
粮油糖等农产品贸易、加工、期货、物流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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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 |
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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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产、畜产品加工、制造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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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
军品贸易、民品贸易 |
军品贸易、民品贸易,矿产资源领域的投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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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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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经营 |
文化艺术经营 |